說白了,你嫌少,你在商量的時候,就應該提出來,就應該說自己不能接受。而不是在喜宴上讓長輩尷尬,並且在長輩看在子女的面子上,準備把事情翻篇的時候,你還要揪著不放。
並且把這份不滿,延續到後面的日常生活中來。李阿姨就遇上了這樣的兒媳婦,不過她沒慣著,直接就把拆遷款都給了小兒子。
李阿姨的自述:
我和我老公,生養了2個兒子,我對2個兒子,一視同仁,不存在區別對待的情況。但大兒媳,卻從一開始,就說我偏心小兒子。原因是小兒子念了大學,而大兒子初中畢業就開始打工賺錢了。
當然了,她說出來的話,倒也沒有這麼直白。打著心疼自己老公的幌子,說我大兒子沒有去大城市上大學的機會,而小叔子卻有,真讓人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