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小女兒婆家開出來這麼苛刻的條件,外公外婆當年也沒爭,一方面是他們老實巴交的本性,其次還是內心有點自卑,總覺得跟支書做親家是高攀,只能聽之任之。
不僅如此,在村支書在位時,小姨夫正月初二從來不像我父親和大姨父那樣,拎著糕點和菸酒過來給岳父母拜年,而是小姨跟「做賊」似的,頭天晚上黑燈瞎火的送點東西過來。
聽外婆跟我母親背下里念叨過這件事,據說是支書夫人吩咐下來的,不拜年,不搞舊習俗那一套。 多年以後一提到這件事,我忍不住想笑,什麼混蛋邏輯,其實就是他們目中無人,就是認為這個兒女親家不配跟他們走動。
別看小姨在娘家「窩裡橫」,在婆家卻言聽計從,生怕影響婆家人的「官運」。 小姨一家春風得意,村支書退居二線後,舉家又搬到鎮上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