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不明白父母是什麼意思,還以為他們是真的為我好,現在想來,他們巴不得我不結婚,好把掙來的錢都寄給娘家。
幸運地是,兩年後我遇到了命定中人,他是我的客戶,同時也是另一家公司的老闆,我們一見如故,相見恨晚,甚至連丁克的想法都是一致的,簡直太般配了。
和丈夫結婚後,我們的事業又更上了一層樓,沒有孩子的我們可以全身心投入到事業中,雙方也不會因為對方應酬、晚歸而鬧脾氣,更多的是鼓勵和理解。
就這樣我們結婚十年,沒有爭吵,沒有冷戰,像戰友也像家人。通過幾年的積累,我的財富更上一層樓,不僅有多套房產還有商鋪,車子也有兩輛,這些還不包括丈夫名下的。
娘家以我為榮,每次回去吃飯都讓我和丈夫做上席,弟弟弟媳更是處處巴結我們,滿嘴哄人的話。雖然知道他們說的有點誇張,但是讓我很受用,有種翻身做主人的驕傲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