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掉女兒給我買的養老房,給孫子換學區房,結果我卻沒錢沒房沒家
一筆錢或者一樣東西,怎麼處置,一般來說,肯定是擁有者說了算。簡單來說,東西在誰手裡,自然是誰說了算。
但如果較真一下,錢也好,東西也罷,如果是自己爭取來的,或者是自己賺來的,那本人說了算,無可厚非。
如果是別人送給你的禮物或者心意,雖說已經屬於你的了,但你怎麼處理,真的能說了算,而不區分情況嗎?
比如朋友之間,你過生日或者遇上大喜事,我送你禮物。但你轉頭就因為各種原因,把我的心意送給了別人。我如果生氣,你卻認為我矯情,認為已經屬於你的東西,自然任由你處置。
但我不這麼認為,你拿著我的心意,去成全你的面子,本身就是不重視我。那麼這樣的情分,我自然也不願意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