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我出錢幫弟弟,爸媽上門和我要贍養費:養你25年,一年4萬
老話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所謂因果,無非就是你現在的處境,是好還是壞,都是當初的言行和選擇造成的,怨不得旁人。
換一句話來說,你想要得到好的結果,就要先付出真心。如果你一開始就沒有付出,或者只付出一丁點,就想要得到對方的滿腔回報,這根本不現實。
而這個邏輯,其實適用於任何一種人際關係,父母和子女之間,也是如此。父母對待幾個孩子,有所偏心,其實在不是獨生子女的家庭,很常見。
如果父母一開始把家中的資源,都給了自己偏愛的孩子,以後也讓偏愛的孩子,承擔了養老的大部分責任。相信不被偏愛的孩子,也不會有很多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