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跟婆婆說,他們家教無方,我有不懂事的地方,惹她生氣了,讓婆婆別和我一般見識,多多包容我。
婆婆表面上答應的挺好,可父母前腳剛走,轉過頭她就繃起臉,指使我干這干那。 我既要哄孩子,還有干不完的各種家務,天不亮就起來,要到夜裡十點多才能休息。
休息也休息不好,孩子一會一醒,我丈夫在外面打工,只有我一個人照顧孩子,那種苦,現在回想起來,我還時時落淚。 結婚兩年後,我小叔子也到了成家的年紀,他自由戀愛和隔壁村的一個姑娘結婚了。
姑娘的父親在縣城上班,家裡的日子好過。姑娘長的漂亮,在娘家養尊處優慣了,成了媳婦,依然是在娘家的做派,不到日上三竿不起床,家務活從來不伸手,只要看誰不順眼,就沒鼻子沒臉的數落。
婆家有一處正房,有一處廂房,我結婚是結在正房的西屋,那時,小叔子住在廂房裡。小叔子不能在廂房結婚,婆婆讓我們搬到廂房裡,把正房西屋讓給小叔子結婚用。
婆婆說:你們先去廂房委屈兩年,等家裡有條件了,給你小叔子蓋好新房,他們搬走你們就搬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