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來想去,她決定再去試探一下親生母親。但是,她也覺得親生母親並不會給她任何幫助,因為打從一開始,母親就不愛她!
李小玥的父母,都是重男輕女的人,她是家裡的第2個女兒,上面還有個姐姐。父母拼兒子失敗,非常生氣,就打算把孩子送走。 他們盯上了一個遠房親戚,是男方這邊的表姨家的三女兒。
她跟李家不光關係遠,住得也是特別遙遠。 李小玥被送到這家,養母一見她,就特別喜歡,覺得這孩子長得很好看,還奇怪為啥不要這個孩子。
養母收養李小玥的這一年,已經28歲了,她先天身體有問題,不能生育,為這事,她吃了不少苦,曾經被前婆婆罵到抑鬱,幾乎活不下去。
離婚之後,養母在老家小縣城生活,住在50多平的小房子裡,月薪3千多。 雖然條件不咋樣,但養母很疼愛李小玥,把最好的都給了她。
李小玥不是讀書的料,成績怎麼也上不去,養母也責罵過她。後來李小玥沒考上好大學,只能上個三本,她覺得上三本還不如直接去打工,於是就拿了一筆錢離開家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