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轉眼我和老伴再婚已快十年了,可就在第十個年初,老伴卻得了肺癌,因年紀大了也無法動手術,只能保守治療,老伴的身體每況日下,醫生都讓準備後事了。
可他的兩個兒子這時卻不支付最後這次治療的醫療費用了,都說手頭緊,我給老伴付了5萬多元,也沒讓老伴知道,怕他傷心。
想讓他安詳地離開。 但沒想到老伴卻為我考慮得如此周到,他早早就為我準備了他離開後的身後事,卻沒有告訴我,直到彌留之際才給了我。
就是老伴給我的這個東西,讓他的兩個兒子沒法把我趕走,這也是我沒有想到的。 辦完老伴的後事,我身心疲憊,傷心了好久,他的兩個兒子也沒回來看我。
兩個月後的周末,他兩個兒子回來了,兩個人慾言又止,好像有什麼話要對我說。 我見狀,直接跟他們說:有什麼話你們就直說吧,這十年我呆在你們家,把你們兩人也看成自己的孩子了。
他們倆異口同聲地說:那我們倆就直說了,這個房子我弟兄倆想賣了,也太舊了,阿姨你能不能搬回去住呀,我們逢年過節有空就會去看你。 我一聽,沉穩地說:其實阿姨也不想住在這兒,住在這兒會天天想起你爸,還會傷心。
但是你爸臨去世前瞞著我找律師擬了遺屬。今天就拿給你倆看看吧。 我拿出了老伴留給我的那個大信封,遞給了他兩個兒子,他們兩人看完後,一句話也沒說就直接走了。
裡面老伴給他兩個兒子留了一封親筆信,說自你阿姨來了之後,陪了我10年,這10年我很快樂,雖然你們從未叫過她一聲媽,但她卻像親媽一樣伺候你們。
我的房子,包括50萬的存款,給她哪樣她都不要,說留給你們,讓律師做了公證。我只希望我離世後你們別攆走她,像對待親媽一樣對待她,叫她什麼無所謂。
只要真心對她就行,她也挺可憐的,這是為父的最後請求,希望你們能做到,別昧了良心,讓為父在九泉之下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