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不讓父母憂心,我努力說服自己,哪怕是為了完成任務,我也不能放棄自己。 在我31歲這一年,我通過媒人介紹認識了江美。
她是我們隔壁鎮的,跟我同一年,她已經結過一次婚,只是因為前夫好賭,三年前跟前夫分開了,他們已經有一個3歲的女兒,但是女兒判給了前夫。
江美是一個活潑開朗的女人,她說話的聲音很好聽,也很幽默,跟她在一起讓我覺得很輕鬆快樂,我們是在一起聊了半年左右,才確定關係的。
江美答應做我女朋友後,就把工作辭了,我養著她,每天她目送我去上班,中午和晚上,她煮好飯菜,等我回來,我們一起吃飯。 她是一個很賢惠的女人,每天都把租房打掃得乾乾淨淨的,我的衣服也熨得平平整整的,我的鞋子每三天洗一次。
我們在一起三個月的時候,就過年了,她答應跟我回家過年,為了迎接她,我父母做了很多準備,還給我們布置了漂亮的房間,甚至買了大床和紅彤彤的被子。 在父母眼裡,她就是我的未婚妻。
爸媽真心替我高興,我也覺得,我很幸福,過完年,我們要離開老家,離開父母出去打工了,江美抱著我母親,難捨難分。 母親告訴江美,要常常給她打電話,常常回來看她,江美答應母親,一定會的。
從老家出來後,我就把我的卡交給江美了,因為我覺得,她遲早都是我的老婆,我們之間應該不分你我,我的錢就是她的錢,那時我卡里有6萬塊錢。 之後我每個月發了工資,都會往裡存5000塊錢。
我跟江美說,等我們存夠了10萬塊錢,我們就回去結婚,好嗎? 江美抱著我,撒嬌到:「誰要嫁給你了?」 我抱起她轉圈圈說:「這輩子,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了,我們緊緊地相擁而笑。」
如今我們在一起已經快兩年了,我本打算今年五一,跟她求婚的,可是上個月,哥哥因為心肌梗塞,需要做心臟搭橋的手術。 我跟江美說,讓她拿兩萬塊錢給我,我要給哥哥。
可江美卻生氣地說,哥哥已經有了自己的小家,有任何事應該自己解決或者找嫂子,我不用給這麼多,最多給個500就好了。 我說哥哥從小就很疼我,長大了之後哥哥也一直幫助我,我給兩三萬應該的。
可江美死活不同意,最後在我的逼迫下,江美把卡交給我,可我去查帳,才發現卡里只剩下不到2000元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