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高興,回家馬上就跟我爸媽說了這個消息,誰知道我媽卻說我很傻,「你就不應該找這樣條件的對象,既然找了就應該讓他自己攢錢買房,你的錢拿出來算什麼?」
我說,「雖然我拿錢,但房子以後寫我一個人的名,等於是我自己的,我也不吃虧,再說我男朋友全家人對我都很好,我也很喜歡他們家人。」
可我媽還是不願意把我的錢還給我,我這時就有點疑惑了,我說,「當初說好了,我結婚的時候你會把我存的錢都還給我,為什麼現在又找藉口不願意給?」 我媽說,「你這麼大的人了,不應該太自私只考慮你自己。
你想想你弟現在也工作了,再過幾年也要找對象結婚,到時候我們家要買房,要給彩禮還要辦酒席,這些錢光靠我跟你爸太吃力了,所以你的那筆錢我們打算給你弟以後結婚用。」
我一聽當時就生氣了,「你怎麼可以這麼想呢,他現在也工作了,應該讓他自己攢錢,幹嘛要用我的錢?」 我媽說,「他是男孩子,以後談對象花錢多,我怎麼能讓他攢錢呢?你是姐姐應該為弟弟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