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看了一眼老丈人和丈母娘,得到肯定的眼神之後,也向我保證,以後肯定不會麻煩我。我嘆了一口氣,妥協了。就這樣,兒子的婚事成了。
剛結婚頭一年,兒子確實沒找我們要過錢,當然了,我老公生病住院,他也沒回來。說是兒媳婦懷孕了,不好出遠門,他工作又忙。
兒子沒回來,我和我老公還是蠻心寒的,要錢要房子的時候,怎麼就不忙了呢?不過我也沒多說什麼,日子就這麼過了下去。
直到前段時間,兒媳婦生了孩子。雖然談婚論嫁的時候,就說好了,孩子的事情,一丁點都不需要我們管。但畢竟家裡添丁進口是大事,對於女人來說,生孩子也不是輕鬆的事情。
所以我和我老公,還是趕了過去,承擔了月嫂的錢,還單獨給了兒媳婦2萬元。即使不算上我給孫子買的一堆衣服和給兒媳婦買的一堆營養品,就月嫂的錢和單獨給的2萬元,我覺得我這個婆婆,也算是可以了。
而且我還沒質問親家母,當初說好她照顧坐月子的,為啥變成了請月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