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再忙,我們都會找時間回去看望父母,當初借的錢早就還完了,一家人的生活越來越好。 二妹婚後提出讓父母過去住。
可母親不願意離開老家的一畝三分地,我們就出錢雇了施工隊,把父母的老房子拆了,蓋了一棟兩層小樓。 入冬了,我給父母買了幾身衣服,送過去的那天是周末,老公要加班,我正好帶兒子回去蹭頓飯。
好巧不巧,剛吃過飯,表姐就找上門了,說聽別人講我回來,就特意來看看。 雖然當年的恨意淡去不少,但對於這樣的親戚,我始終不抱有好感,出於禮貌才把她讓進屋。
表姐比我大兩歲,孩子沒滿月就離婚了,什麼原因不清楚,據說姑姑一家一直對此諱莫如深。回娘家後的當年,姑姑就把城裡的那套房子賣了,住回到老家。
表弟就更糟心了,成天遊手好閒,有錢了就賭,被追債就東躲西藏,攪得全家不安寧,房子和車都賣了不夠還債,這才拖家帶口躲回老家。
他們住得不遠,步行也就十多分鐘,距父親住院那檔子事已經過了6年有餘,這期間兩家幾乎不來往,如今表姐突然到訪,必然有說法,只是她不提,我懶得多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