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來我家後,我就搬回了自建房,而套房就拿去出租了。一開始我覺得兩姐妹不分你我,所以就沒跟妹妹搞什麼約法三章。
對於生活開銷,我說我一個人一個月要1500元來用(約6582元新臺幣),叫妹妹看著給,而妹妹直接給了我1000(約4388元新臺幣),說她吃不多。
我也沒去計算,妹妹給了我就接了,反正多了就加菜,少了我自己也能承受,畢竟我退休金高。
起初那幾個星期,我們都相處的很好,沒有分工,但幾乎都是一起買菜做飯,一起打掃衛生,一起出去玩樂,兩姐妹就像小時候那樣,形影不離的生活。
那時候,我也覺得挺幸福的,雖然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女陪伴,但有個妹妹一起生活,也是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