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時候,我每個月才能掙2000多,母親就要讓我上交2000,不給就想盡辦法各種鬧,這讓我痛不欲生,更可恨的是他們把錢都花在了我那不務正業的弟弟身上。
即使我再怎麼努力掙錢,都填不滿家裡的那個坑。 有一次我特別生氣,跟他們斷了聯繫,但母親不會讓我過得那麼輕鬆自在的。
她通過好幾個親戚打聽到了我工作以及住的地方,來了就鬧的我沒法上班,最後我只能屈服於她。 後來我談了對象,對象家是縣城的,家庭條件要比我們好很多。
我們兩個人的關係很好,談婚論嫁的時候,我父母張口就要20萬彩禮,這在我們那個偏遠山區都是十分罕見的例子,對象和他父母當時也很生氣,就覺得我父母簡直是在賣女兒。
我的父母更是鑽到了錢眼裡,看他們家庭情況好,說什麼都不讓步,好在他父母通情達理,對象也不想放棄我,就答應了20萬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