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那時起,我幾乎每個星期都跟公司請假,要回家一次,到文心上班的茶樓找她,有時候陪她逛街。
有時候就呆在准岳父母家裡,幫忙做事。 一年後,我們的感情到了「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地步,自然說到了婚娶上面。
文心的家就在城郊,而我家裡離縣城較遠,文心就對我說:「小成,我們在城裡買房吧,這樣我上班也方便一點。」
我有些為難,回家和父母商量時,母親說:「現在大部分年輕人都是這樣,想要在城裡買房結婚,我們也怪不得兒媳婦有這個要求,還是想辦法按揭一套婚房吧。」
在縣城裡按揭一套房子,首付30%,至少也要30萬以上,母親對我說:「我和你爸這些年省吃儉用,也存下了20萬元,我再去你姨媽和舅舅家裡借一點。」
我看著母親耳邊已經冒出的白頭髮,有些慚愧地說:「媽,真對不起,你們辛辛苦苦把我供到大學畢業。
還沒有輕鬆一天,就又要操心我結婚,買房,都是兒子太沒用了!」 父親走到我身邊,拍著我的肩膀說:「小成,我們一家就再辛苦一回。
只要把你的婚房解決,你和兒媳順順利利結完婚,爸媽就輕鬆了。」 我揉了揉發紅的眼睛,心裡暗暗對自己說:小成,爸媽對你的付出太多了。
你一定要爭氣,多掙錢,早點讓爸媽過上好日子才行! 第二天,母親就悄悄回了趟娘家,找我的大舅舅和二舅舅,還有兩個姨媽借錢買房。
母親借了3、4家親戚,才湊夠了10萬塊錢,加上爸媽放在銀行里的20萬元定期取了出來,一共30萬元,都交給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