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倆結婚的時候就說好了,不會跟他回鄉下,他爸媽也沒有反對意見,認為年輕人有能力的就不應該再回到那個窮山僻壤裡。
因此,總體來說,我覺得他爸媽還是比較通情達理的。
婚後,懷著複雜的心情跟老公回了鄉下。
他的父母很熱情的迎接了我們,家裡的親戚們,鄰居們都來看我這個新媳婦。
我像個猴子一樣被他們觀賞著,議論著,有些侷促不安。
中午的時候,老公跟我商量,說我畢竟成為他們老陳家的媳婦了,要不要去廚房做兩道菜意思意思一下。
當然老公只是跟我商量,並沒有一定要我做的意思。
我忽有心想要試驗一下,於是自告奮勇,將婆婆和小姑趕出了廚房,自己一個人親自動手,做了10道菜。
中途老公要進來給我幫下手,我拒絕了。
我是個吃貨,從小就喜歡做飯,跟老公在一起之後,經常鑽研不同的菜式,老公知道我的能耐,因此放心的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