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大哥在鄉下守了父母一輩子,我工作的第二年,大哥結婚了,大嫂就是我們鄰村家的姑娘,人很樸實。
大哥結婚時,大嫂沒要求我們家蓋新房,而是將老房翻新了一下就住進去了。
因為我們家條件也不好,大嫂只和我們家要了一萬六的聘金意思意思而已。
他們結婚的第二年,侄子出生了,侄子出生後,大嫂就辭去了工作,全心全意的在家照顧老人和孩子。
一家老小的開銷全部由我哥微薄的薪水支撐著,過的非常拮據。
那個時候我每個月發下薪水後,我只留下最基本的生活費,剩下的都寄回了老家。
父親是在我結婚的那一年走的,我剛結婚沒三個月,父親的身體就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