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在大學畢業的第三年結婚的,也就是2008年的時候,在勞動節結完婚,兒子就生活在省城。
可我們當時沒有能力給兒子在省城買房子,兒媳婦想要一套房子,只好把老家自己住的房子過戶給兒子,沒有想到未來會怎樣,只是感覺都是一家人,房子在誰的名下都無關緊要。
隨著我和妻子在同一年退休,兒子也生了二胎,當時原本想著他們自己帶孩子,可兒媳婦說要我們幫忙帶到讀幼稚園後再走。
就這樣,我們來到了省城,一個陌生的城市,在這裡生活了差不多三年時間,等到小孫子讀幼稚園後,我和妻子回到了老家,想著一輩子沒有讓妻子享福,手裡也有點積蓄,就提議出去旅行兩年,好好瀟洒一下,畢竟以後老了,想要出去玩,即使有錢身體跟不上,那是最悲哀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