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是為了念書,而且又是老公的親弟弟妹妹,譚琳只能答應讓他們住到家裡。
後來婆婆經常說擔心公公一個人在老家,這不好,那不好,還說一家人都在了,就差他了。
聽了這話後,老公就和譚琳商量能不能把公公接來,還說家裡人多熱鬧。
等她生產了,也有人照顧,還說家裡地方大,住的開,譚琳能怎麼說,只能同意了,就這樣,老公一家子,都住了進來。
他們一家子現在住的房子,是一棟兩層的別墅,是譚琳父母給她留下的,房子在市中心,位置很好。
附近有捷運,公車站,公園,超市,醫院,學校,離工作的地方也近,所以結婚後,譚琳就住在這裡。
除了這裡,父母還給譚琳留下了兩間房子,和一個臨街門市,可以說譚琳身價不菲,而且她自己也爭氣,現在是公司主管,一年也有兩三百萬年薪。
譚琳年紀到了之後,父母一直催促她結婚,但是她覺的感情這事急不來,她現在的生活狀態挺好的,要是真的遇到喜歡的人,她一定會結婚,讓父母不要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