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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女兒年紀大了,婚事也開始提上日程。再加上女兒找的女婿,我也很滿意,很快就給他們敲定了婚事。
敲定了婚事,男方又是買婚房又是給60萬聘金,我很感動。對方並沒有女兒是單親家庭而嫌棄,故意刁難女兒。
於是,經過一番深思熟慮之後,我決定把丈夫留下來的400萬,全都給女兒當嫁妝。至於女兒是用來買房,還是留在自己身上,就讓她自己決定。而房子我則留著,等我百年後再給女兒。
給女兒嫁妝400萬這件事,我也沒有刻意瞞著老羅。在我看來,就算老羅知道了,也不會有什麼意見。畢竟這是我前夫留下來的,我給自己的女兒,天經地義,都沒有立場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