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娘家說實話離我不遠,如果我經常回娘家,每次買禮品一年下來,只是回娘家這項開支就挺大的。
因此我沒啥事,或者娘家父母不打電話叫我回娘家,我是不會回去的。
當然,除了這個原因之外,還有就是娘家父母他們偏心。 我不是獨生女,我還有一個弟弟,他比我小兩歲。
在我小的時候,父母他們就比較疼愛弟弟,像是有好吃的,也是弟弟先吃,弟弟不吃了,才有我的份。
而母親隔上一段時間,就帶弟弟進城,給弟弟買新衣服。
然而我一年能有兩套新衣服就不錯了,大部分時間,都是大伯娘把她女兒的舊衣服拿給我。
隨著我長大,我以為會改變,但是直到我嫁人,也沒有改變,我老公家給90萬聘金,我父母留下大半,只給我25萬塊錢。
然後給我陪嫁了幾床被子,弄得當時公公婆婆臉上也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