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咱倆搭夥過日子,我憑什麼要我兒子的錢?你兒子怎麼不給錢? 老朱說:咱們都是一家人。
不應該分你兒子我兒子,都是咱倆的孩子,你兒子有房有車,掙高薪,可我兒子兩個人都沒有穩定工作。
月薪掙不了你兒子的三分之一,所以,你兒子給錢,不是應該的嘛。 這是什麼道理,難道你兒子掙錢少,還有理了?
老朱說:算了算了,5萬塊錢你不是也沒有要收嘛。咱倆扯平了。 我也懶得和他吵架,就暫時熄火。
誰知,老朱的兒子打電話給他,似乎又是和錢有關。
老朱說:你看,你的退休金3200元,你兒子補貼給你2000元,咱倆2000元就夠花了,不如把剩下的錢,幫我兒子還房貸。
我剛剛平息的怒火,一下又被老朱點燃,我是找個搭夥老伴,不是搭個祖宗。不但自己不交錢,還想讓我幫他兒子還房貸,真是異想天開。 我說:虧你想的出來。
老朱說:咱們都是一家人,如今我兒子有困難,你總不能袖手旁觀,分文不給吧。如果你這樣做,你信不信?我和你分手?看看誰沒面子。
我終於看透了老朱的嘴臉,就是抓住我怕別人笑話的心裡,一再讓步,卻換來老朱的得寸進尺。 原本我找搭夥老伴過日子,是不想讓兒子兒媳婦擔心我,身邊有個伴,不想拖累兒子。
誰能想到,我卻找個吃軟飯的老朱,還如此硬氣,我扶貧也就罷了,我兒子沒有扶貧的責任。
我想到找個搭夥老伴過日子,不但沒讓兒子省心,反而還讓兒子為我擔心,違背自己的初心。 我決定及時止損,對二目圓睜的老朱說:散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