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台灣就那麼大,知道兩人具體情況的人太多了,大家根本就不能接受林月如風輕雲淡的解釋,更有人斥責她是在美化自己的「情婦」行徑,受傷害最大從來不是她。尤其是林月雲,連續兩次搶走閨蜜老公,一輩子都在「小三」的道路上沒停下來過,最後更是拿走了邱嘉雄的大部分財產,她沒有資格在大眾面前「賣慘」。
如今林月雲已經73歲了,她一輩子都沒有結婚,沒有等來一個男人給她名分,唯一值得肯定的,大約就是培養了一個出色的女兒吧。有人說這種事在那個年代很常見,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只是林月雲太過於成功,她是一個成功的第三者,這一點很多人自愧不如。但是不能否認的是,「第三者」這種行為確實不被道德倫理所容忍,如果人人都像林月雲一樣為了自己而破壞別人的家庭,那還有誰敢結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