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開始我還有點自豪,沾沾自喜,覺得能被他們認可是一件挺高興的事情。
但是後來我發現並不是這樣的。 我每次忙活了一上午,等我去吃飯的時候,全家人已經開吃了。
我連坐的地方都沒有,只能吃一些殘羹剩飯,次數多了我心裏面難免有一些不高興,覺得不平衡。 另外我發現我婆婆越來越喜歡我們去她家吃飯。
去的次數多了,我和我老公就有點吃不消,因為每次我做飯,買菜啥的都是我老公,沒有一個人出一分錢,就連主張聚會的婆婆也不出錢。
我們家四口人,老二家四口人,老三家五口人加上我公公婆婆一共15口人。
每次買菜都要好幾千塊錢,我老公薪資本來就不高,我每個月也就1.6萬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