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開玩笑的口吻跟我說: 「房子是我買的,雖然你是我的老婆,但是你不能白住啊,得要付房租啊。」
我是個心大,又不會耍滑頭的人。跟他結婚,我是因為愛這個人,沒有惦記過他任何東西。
他讓我出錢交房租,我就擅自提出:「生活費我出好了,你供我住,我就供你吃。」
我們每個月的生活費,差不多兩萬多塊。
熊軒的公司在家的附近,他公司不包吃住,一日三餐得要自己掏錢。
而我是做自媒體工作的,上班時間自由,所以一日三餐我都給他做,中午他回家吃飯。
熊軒很愛吃肉,尤其是牛羊肉,每頓飯如果不給他準備一盤肉,他會發脾氣,會甩臉跑出去外頭吃。
如果他要吃餐廳的話,他會理直氣壯地伸手跟我要飯錢:「老婆,你不是要負責我的吃喝嗎,拿錢來啊。」
所以,每個月我們的生活費兩萬塊,也不是太夠,時常會超出預算幾千塊,但我也從沒跟他計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