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歲那年,我走失了。
被人販子帶著輾轉,他想賣個好價錢。
可是女孩子沒有男孩子受歡迎,很多家庭只想買男孩子。
所以孩子賣了一個又一個,我永遠是被剩下的那個。
後來人販子煩了,覺得養著我還不夠吃飯錢,就起了壞心。
我那個時候什麼都不懂,卻本能地意識到了危險。
於是,在身邊最後一個小男孩被賣掉時,我跪下拚命求著買家,把我也一起帶走。
在養父母家,我只能少說話、多做事,努力去討好每一個人。
他們家地方偏遠,去讀書要翻山越嶺。
但我成績一直很好,因為這個,養父母對我會好些,每次拿了一張橘黃的獎狀回去,就能得到那個男孩才有權利用的新紙筆或是新衣服。
這樣的日子過了十年,直到 14 歲那年,早就被大夫宣稱不孕的養母突然高齡有孕。
並且在十個月後生下了一個男嬰。
他們高興瘋了,我也高興。
每個人都高興,我的日子也會好過。
可是我沒有意識到,孩子多了一個,特別是金貴的親生兒子,花費也就更大。
於是被哄著喝了一大碗酒釀後,再次醒來,屋子空空蕩蕩,只有殘餘的灶火和我。
我被丟下了。
日子太苦了,我努力養著自己,也用一切時間讀書。
拿到大學錄取通知書的時候,我想,等我找到親生父母,他們一定會為我驕傲吧。
我被帶進大山,卻自己又走了出來。
可我從沒想到,見到他們的第一面,崔珍琪也站在那裡。
一身最時髦的當季新品,挎著我不懂品牌的包,四國外語隨意切換,妝容精緻,留學海歸。
張揚美艷,神采飛揚。
他們沒有為我驕傲,甚至在聽說我的學歷之後,連忙把我丟到國外。
他們不想多見到我,只希望我能儘快鍍金,不要再讓他們拿不出手,甚至成為崔家的污點。
所以我好像從來都沒有被誰堅定地選擇過。
於是我做了一件瘋狂的事,如果誰都要拋下我,那我就自己抓一個,抓一個永遠都沒法拋下我的人。
並且在關了穆特的第三日,我突然跑進去逼他說愛我。
自己愛自己的話誰都會說,可有的時候也會自我苛責,我真的就不值得任何一個人來愛嗎?
穆特當時也靠在椅子上,聽了我的話,抬起頭來挑眉看向我。
他可能也不理解,怎麼會有人提這樣又神經又可憐的要求。
對上他探究的眼神,我極力虛張聲勢:
「你最好按我說的辦,否則別怪我不客氣!」
他輕笑一聲,眼神裡帶著幾分戲謔:「不客氣?你想怎麼不客氣?」
我被他看得心虛,卻還是強撐著:「我……我可以不給你飯吃,或者……或者打你!」
「哦?」他挑眉,語氣裡帶著幾分玩味,「那你試試。」
我拎起屋子裡的長柄雨傘,小心翼翼地湊過去,在他大腿上試探性地打了一下。
一看他微微一動,嚇得我「嗷」一下抱著雨傘沖回了門口的安全區。
這下穆特是真的被我逗笑了。
我惱羞成怒,抬起腿就走。
穆特帶著笑意的聲音在身後傳來:
「把人倒吊到充血、折斷他的每一個指節、用火烤……」
「這些都是不錯的手段,供你參考。」
我憤憤地一跺腳。
這人真是個變態!
7
結果當天晚上,穆特就不吃飯了。
天地良心,我只是嚇唬他,怎麼可能真的餓著他啊!
不吃就不吃!
我努力讓自己看上去非常兇惡:
「不吃今晚都沒得吃!」
他攤開手,做了個請便的手勢。
我把飯菜一股腦地端走,臨走還放狠話:
「明早也不給你吃,中午也不給你,晚上也不給你。」
穆特毫不在意我的炸毛:
「麻煩幫我關上門,謝謝。」
晚上,我翻來覆去地睡不著。
黑暗中,肚子叫了兩聲。
我吃了晚飯都餓了,穆特不吃的話,現在豈不是更餓。
我思來想去,良心不安。
最後一骨碌爬了起來。
躡手躡腳地打開了他的房門,穆特幾乎是一瞬間就睜開了眼睛。
月光從狹窄的窗戶中投下,使他更像一匹兇惡的孤狼。
我被他的目光震懾住,不由自主地向後退了兩步。
又想到現在他才是我的階下囚,清清嗓子鼓起勇氣。
沒想到穆特先開了口:
「深夜來訪,言小姐是想要我了?」
我一開始沒反應過來,直到穆特抬起手,解開了自己領口的兩顆扣子。
「等……等會。」
我極力抵抗著美色誘惑,又實在移不開眼睛。
我定了定心:「我不是來做這個的,你把我當什麼人?!」
穆特挑眉,好像聽了什麼新鮮事:「那你把我困在這裡,是為了過家家嗎?」
他突然「哦」了一聲:
「還是窮追不捨,為了白天的那句——」
他突然勾腿,將我拉進他的兩腿之間。
只微微施力,我的前身就朝他撲去。
他湊到我耳邊,鷹眸在月夜中閃著光:
「我愛你,言言。」
我心旌一動,一種難以言說的滋味湧上心頭。
哪怕是假的,第一次聽到也一樣想要流淚。
此時此刻,易地而處,穆特用手指纏住我的髮絲:
「那天,你離我那麼近。」
「我是想咬斷你的脖子的。」
他的手指順著頭髮撫摸到脖子,在我的頸動脈上微微施力:
「就在這裡撕咬開,嘭——鮮血四濺。」
我震驚地瞪大了眼。
原來在我不知道的時候,曾經離死亡這麼近嗎?
脖子間的頸環更緊了。
好吧,現在離死也不遠。
「可是,在月光里,我看到你的眼裡帶著淚,突然就改變主意了。」
8
也許是深夜更容易讓人袒露心扉,也許是我心懷歉意。
那天晚上,到了穆特的房間。
我為自己白天的無理要求向穆特道了歉,還給他講了我的故事。
講了那個荒僻貧窮的小山村,講了貼在牆上驕傲的獎狀,也講了被嫌棄、拋遠與丟掉的每一次經歷。
「第一次見,有人給別人餓了一頓,就連夜跑過來道歉的。」
他輕笑:「你這樣心軟,可做不了惡。」
是啊,我真心真意跑過來表達歉意。
結果穆特那個殺千刀的,聽了我說的一大堆後,淡淡抬眼,來了一句:
「你的飯菜太差了,我不想吃。」
一句話成功讓我再次炸毛。
「做我的階下囚還想吃什麼!」
結果穆特直接曲解我的意思:
「Mayura 和牛,三分熟;再配一杯紅酒,要波爾多干紅。」
「你這個要求,乾脆把我三分熟了吧。」
「我看上去是吃得起這些的人?」
穆特語氣淡淡,一擊即中:
「你不是把我的錢都轉走了嗎?」
我瞬間啞火。
這是我做的第二件虧心事。
在關穆特的半年裡,我不僅劫了他的色,還劫了財。
但這也不怨我,要不是撞見穆特,我在墨爾本已經要活不下去。
我爸媽急著砸錢把我扔出來鍍金,可是我英語口語巨爛無比。
在那個偏遠的小山村,我根本接受不到純正的英語教育。
考的分數,都是靠一張張試卷做下來的。
是純粹的啞巴英語。
所以剛來的兩個月,我生活得非常吃力。
結果崔珍琪在這邊的朋友告了我的黑狀。
說我又不交際,又不努力。
也不知道是他們自己想的,還是崔珍琪出的主意。
他們斷了我的生活費,說是逼我得獎學金,也讓我做些助教,跟同學們活絡起來。
怎麼活絡?
靠雙手比劃嗎?
而且在得到獎學金前,我難道可以辟穀嗎?
總之據說崔珍琪當年就是這樣過的,我也應該能過。
廢話,她自己多年攢的私產,應付日常開銷自然綽綽有餘。
大不了賣兩個包,都夠吃一兩年的。
可我不一樣。
又是陌生的地方、陌生的人,又是一窮二白、窮困潦倒。
我仿佛又回到了那個被拋棄的地方。
自己已經窮到揭不開鍋,我又撿了穆特回來。
所以在第二天,我就向他鄭重宣布,我已經沒錢給他買傷藥。
他要不想辦法,要不死。
然後他就給了我一張卡,說是錢不多,不會被仇家追蹤到。
結果當我看到銀行介面那一長串數字時,深深地陷入了懷疑人生。
按照小說中勤懇善良誠實的女主,肯定會小小地取一筆,只夠生活就好。
可惜我不是,我不僅取了一大筆,還把剩下的都轉走了。
劫富濟貧。
更何況我救了他命呢!
只是,他怎麼知道這件事的?
我不敢多問,第二天還是罵罵咧咧地給他帶了酒和牛排。
「我煎的不太熟練,可能火候有點大了。」
昨天還東挑西揀的穆特出乎意料地沒有計較,反而動作矜貴地切起了牛排。
沒有醒酒器,他也不介意,直接把酒倒進酒杯。
「嘗嘗?」
我搖頭,努力讓自己看起來冷漠:「我不喝酒。」
「可惜了。」他輕笑一聲,抿了一口。
「明天再來,給我帶本書,買書的地方,我一會兒寫給你。」
我氣沖沖:「你以為這是酒店嗎?還要這要那的!」
「不然呢?」他輕笑一聲,「你關著我,總得負責讓我過得舒服點吧?」
我氣得咬牙,「你少耍花樣,我不會放你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