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可能「產後抑鬱」這個詞還沒有被廣泛的使用,所以絲毫沒人在意蓮姐的感受。
蓮姐就這麼忍耐了2年,在女兒兩歲時,她終於「拍案而起」,頭也不回的離開了第一任丈夫。
那時候的離婚可是大事,尤其是對女方來說,有的父母甚至會覺得自己的女兒離婚,就是在丟自家的人。
當時的蓮姐也沒啥錢,還帶著一個「小拖油瓶」,她自己也不好意思回家吃娘家的飯,畢竟爹媽養著那幾個弟弟妹妹就已經很不容易了。
於是27歲的她決定外出去打工,起初她就在身邊的省會城市打零工,因為她既沒有學歷,也沒有什麼人脈,乾的都是最髒最累的活,拿的都是最基礎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