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特別恨我,覺得是我在娘胎里搶了我哥的營養。
我爸叫元昌盛,在本城也是赫赫有名的人物。
他外面的女人多得數不清,我媽每年不是忙著捉小三,就是忙著打小四。
我媽以為她生了我跟我哥,我爸從此以後就會經常回家、會收心。
可是對於我爸這種男人來說,女人多的是。他唯一精明的,就是沒在外面搞出一堆孩子。
他講得清清楚楚,只要我跟哥出息,將來元家的一切都是我們的。
我小時候對芒果過敏,我爸爸匆匆忙忙到醫院去看我。
那一次我媽好像找到了喊我爸爸回家的門道,不是讓我過敏,就是說我哥生病。
後來我爸識破了,再怎麼喊也沒用。
我媽跟發了瘋一樣地打我罵我:「都是你!你這個沒用的人!上次你爸回來,你為什麼不能哄哄他!讓他早點回家,讓他不要再出去找那些野女人!」
那年我十歲,勸我媽媽說:「媽,跟我爸離婚吧。離了婚,我跟著你,將來我孝順你。你也能好好生活,不要再天天盼著他回家。」
我媽氣得狠狠抽了我一個耳光,罵我:「我怎麼生了你這麼一個白眼兒狼!你怎麼沒有你哥哥那麼貼心!怎麼有心臟病的不是你!」
我哥衝上來抱著我媽,哄著她,她才漸漸地不那麼激動。
我哥私下跟我說,不要總是勸我媽離婚,順著她就好,省的挨打。
我就是不願意看著我媽為了我爸爸瘋瘋癲癲的樣子,可是我說的話根本一點都沒有用。
從小到大,我媽總是想盡一切辦法地打擊我。
「你又不是第一名,什麼時候考第一名了,什麼時候再喊我媽!」
「呵呵,今天有人誇你聰明貼心。元霄,你其實就是個攛掇你爸媽離婚的白眼狼!別人被你乖巧的假象欺騙,你休想騙過我!」
「元霄,你報名夏令營的事情我給你取消了。誰也別想逃離這個家!」
一開始我覺得難過,後來就徹底麻木了。
我爸生意越做越大,我升初中的時候我們搬到了莫奈花園,也是那個時候我認識了明珠。
明珠的爸媽是出了名的恩愛,經常能看見顧叔叔跟阿姨挽著手在外面溜達。
有時候顧叔叔還騎著自行車,帶著阿姨轉悠。
而明珠,她才十三歲已經出落得亭亭玉立,嬌艷明媚,像一朵含苞待放的滴露玫瑰。
我媽很不喜歡明珠,覺得她長得妖妖嬈嬈的,跟個狐狸精一樣。
「元盛,元霄,你們離顧家那個小狐狸精遠一點,小小年紀就一股狐媚相,長大了肯定是個勾引人的禍水。」我媽警告我們,不讓我們靠近明珠。
我倒是想靠近明珠,可是她的眼裡根本看不見我。
她在湖邊釣魚,我刻意在邊上走來走去,她站起來看了我一眼就走了。
我們升學以後,同一個班一個月,她都沒認出來我跟她是鄰居。
一直到老師換座位,我跟她換成了同桌,我高興得晚上睡不著。
結果第二天明珠就找到了我。
她請我吃蛋糕,客客氣氣地問我,能不能跟金錢錢換座位。
金錢錢……就是那個整天跟在明珠身邊的小黑胖。
我特彆氣惱,找茬跟小黑胖吵了一架,結果獲得了一個「大蠢驢」的外號。
而明珠第一次注意到我,是我被我媽罰跪。
我媽逼著我吃芒果,然後勸我爸回家,我拒絕了。
我告訴她:「媽,我爸這種男人不值得你一天為他要死要活的。你什麼時候能想開,什麼時候就能幸福。」
我媽氣得扇了我一個耳光,讓我跪在花園的青石板上。
我早就習慣了,我哥勸我去道歉認錯,我拒絕了。
我盯著草地里的螞蟻,看著它們爬來爬去。
外面下起了雨,我媽說我什麼時候認錯,我什麼時候進屋。
明珠就是那個時候出現的。
她穿著白色的輕紗裙子,握著一把漂亮的玫瑰傘。
「喂,小古板,你跪這兒求雨呢?」明珠提著裙擺,踩著青石板一步一步朝我走過來,皺著好看的眉頭說道,「快起來吧,跟我一起去湖邊釣魚。」
我一靠近明珠就渾身緊張,做什麼事情都一板一眼的。為了引起她的ƭű̂₊注意力,還總是說一些言不由衷的話。惹得明珠心煩,喊我小古板。
「小狐狸精!離我兒子遠一點!」我媽衝出來,站在屋檐下罵明珠,「你是不是看上我兒子了!我告訴你!元霄一天到晚裝得正經乖巧的,其實一肚子壞水,是個白眼狼!壞心腸!你靠近他,小心他反咬你一口!」
總是這樣!總是這樣!
從小到大,但凡我有朋友,我媽總是不余遺力地詆毀我,說我壞話。
我的心懸起來,害怕從此明珠遠離我。
明珠撐著她的傘,站在我身邊為我遮雨,聽我媽的話,撲哧一下就笑了。
「呦,小古板,你還會咬人呢。」明珠彎下腰,白嫩嫩的胳膊在我面前晃來晃去的,笑眯眯地說道,「你咬我一口看看。」
「小狐狸精!別勾引我兒子!」我媽衝過來,想要打明珠。
我噌的一下子站起來,抓住明珠的手,朝著湖的方向跑去。
我跑得太快,太快了。
雨撲在我的臉上,有一種快意感。
這一下可把明珠惹生氣了,她氣得甩開我:「喂喂喂,小古板!我裙子都濺上水了!」
「我給你洗。」我看著她小腿上的泥點子,蹲下去抻著袖子,給她擦乾淨。
「聽人說,你媽總是罰你。」明珠踢了踢我,傲氣地說道,「我顧明珠最喜歡行俠仗義,往後你媽再欺負你,你就喊我,我去救你。她不敢欺負我,我很厲害的。」
其實我根本不在乎我媽媽懲罰我,又或者是罵我,詆毀我。
但是我很在乎,明珠心疼我,保護我。
從那以後,明珠總是護著我,為了我跟我媽吵架。
我哥有時候笑話我:「明珠總是跟你對著干,可是看不得別人欺負你,跟小狗護食一樣。你說,明珠是不是喜歡你。」
我倒是希望明珠喜歡我,可是她對我不是喜歡,只是看不過我被欺負罷了。
都說明珠性格高傲、要強,其實她心腸特別軟。
我們初一去福利院慰問小朋友,別的女孩子聽了那些小孩兒的故事以後哭得稀里嘩啦,
唯有明珠沒說話,都說她心腸硬。
結果她回到家,就纏著顧叔叔捐了兩百萬給福利院的小朋友讀書用。
明珠說:我問了很多小朋友的願望,他們都說希望好好讀書,改變命運。
她還說:可是他們有的才五六歲,哪裡知道什麼叫做「命運」。
如果真的有機會能改變命運,我希望這兩百萬能改變幾個孩子。
她總是又理智,又善良,又聰明。
我們上了高中,生活中多了一個喬依。
喬依名義上是我媽遠方親戚的女兒,其實是我媽控制欲發作的時候一個折磨的對象。
她這個女孩子,特別能忍耐,用盡一切都會得到自己想要的。
喬依總是纏著我,搞得我特別心煩,每次她出現,明珠都會繞開我。
「明珠喜歡的是元盛,她只是把你當弟弟。」喬依跟我說,「元霄,她不會喜歡你的。」
「元霄,咱們才是一類人,你跟我才應該在一起。你以為我不知道,上次你被關在地下室,故意喊明珠來救你,去他們家住了好幾天。」
喬依看透了我的心思,她勸我放棄。
我總是不由自主地猜測,明珠是不是真的喜歡我哥。
高三那年,明珠被喬依刺激了,說要跟我打賭,要是她考上了華大就讓我跟她談戀愛,要是考不上就跟我哥談戀愛。
當時我聽了,一下子就愣了。
我知道明珠是賭氣,我還是怕她考不上。
明珠雖然成績不錯,但是距離華大還是有一段距離的。
我想盡辦法幫她補習,惹得她那段時間見了我就跑,我只能早上六點就去喊她,晚上十點再把她送回去,每天守著她。
有一次晚自習,我送她回家。
她問我:「小古板,你就那麼想跟我談戀愛啊!這麼用功幫我補習。」
我心裡緊張透了,我怕萬一說出我的心思,明珠再也不肯理我了。
我就扯謊話說道:「我是怕你輸給喬依,讓她看不起你。」
明珠氣呼呼地說道:「我才不會輸給那朵小白蓮!我一定會考上華大,氣死她!」
明珠很聰明,分數出來的那一天,我特別激動。
我翻來覆去地睡不著覺,就等著她實現諾言。
結果華大的通知書都到手了,顧叔叔激動得大擺三天宴席。
明珠考了駕照,帶著金錢錢到處兜風。
我暗示明珠,她居然早就把我們的賭約忘記了!
我把她拉到小樹林,一氣之下吻了她!
我腦子完全是放空的,吻著明珠像是含著一塊玫瑰花味的棉花糖似的。
那甜味兒一點點化開,我的心都跟著漂浮起來。
明珠被我親得嘴巴紅紅的,眼睛水潤潤的,頭髮上的鑽石發卡熠熠閃光。
她太好看了,夜色也掩藏不住的好看。
「顧明珠,你可是答應過我的,不能食言。」我緊張得要命,還是嚇唬她,「你可是當著喬依的面下的賭約,不能輸這口氣。」
明珠眼睛亮亮的,沉默了好一會兒。
我覺得那半分鐘,簡直對我來說是酷刑。
她點了點頭,答應做我女朋友了。
跟明珠在一起的那兩年,是我最開心的日子。
我有時候都覺得像做夢,不知道怎麼對她才算好了。
約會的時候,明珠坐在邊上玩兒遊戲,我看著看著書就開始走神。
我好像著了魔一樣,無時無刻地都想看著她。
就連半夜醒過來,我都得看看手機里我們兩個人的合影。
我知道明珠最討厭束縛,我竭力表現得正常,沒有那麼黏人。
「唉,沒想到我竟然真的跟你這個小古板談戀愛了。」明珠給我解著襯衫的扣子,她最喜歡開玩笑逗我,「沒見過誰這麼穿襯衫,扣子扣這麼嚴實。我以前明明喜歡元盛那樣性格溫和,如沐春風一樣的男人。怎麼上個大學,就談了你這樣一個老學究小古板呢。
「小古板,你說我這是不是為了跟喬依賭一口氣,賠上自己的終生啊。你怎麼不說話,發什麼呆?」
她穿著短裙,坐在我的腿上,勾著我的脖子說話。
渾身綿軟,帶著香氣,就這麼貼著我,我根本沒辦法思考。
我只能脫下襯衫,蓋住她的腿。
明珠氣得咬了一口我的喉結,我就失控了。
也許是老天嫉妒我,所以讓我腦子裡長了個東西。
醫生說這個手術風險很大,做完以後很可能失憶,手術不好的話還攸關性命。
我從醫院回來,精神恍惚。
我看到明珠跟我哥站在一起。
明珠笑得那麼燦爛,我哥還點了點她的額頭,明珠很不好意思。
她跟我在一起很少害羞,也許她真的很喜歡我哥吧,跟我在一起就是賭一口氣。
那晚,我做了平生最錯的一件事情。
我跟明珠提了分手。
明珠當時氣得說道:「元霄,我給你機會,你再重新說一次!」
「分手。」我咬著牙又說了這兩個字。
明珠怒氣沖沖地說道:「分手就分手!你以為我喜歡的是你?我喜歡的一直是元盛!你只不過是替身罷了。」
我後悔得要命,整晚沒睡覺。
我想了一晚上,就算我只能再活一天,我還是想跟明珠在一起。
誰知道,我根本沒有機會了。
第二天喬依生日,我們幾個聚在一起。
喬依竟然在我們酒里下了藥,還好那晚我跟明珠都沒有多喝,否則豆丁就不能健康地出生了。
那晚,過得太混亂了。
明珠認出了我,故意跟我賭氣,喊了我一句「元盛」。
我平時聰明,偏偏在愛情上犯了傻,以為明珠真的是想跟我哥在一起。
我像個卑鄙的怯弱者,丟下她一個人跑了。
沒過多久,就傳出我哥死在明珠床上的消息。
事情發生得太突然,我在我哥的葬禮上聽到我媽用盡一切噁心的話罵明珠,心如刀割。
可是我沒有站出去保護她,我怕她知道那晚的人其實是我,我怕她從此恨上我。
明珠出了國,而我做了手術,耽擱了兩年的時間。
等我恢復好,想起一切,明珠已經被顧叔叔藏到了國外,沒有一絲一毫的蹤跡。
我日日去求顧叔叔,顧叔叔說:「元家就是個火坑,你爸爸風流,你媽媽瘋癲。你哥的死,害得我女兒被人罵。元霄,你死了這條心吧,我不會讓珠珠跟你在一起的。」
我花了三年的時間,掌控了元家的一切,把我爸逼到國外。
我媽追著我爸爸出國了,元家也清靜了,這樣就算明珠回來,我在顧叔叔面前也能爭取一點分數。
明珠終於回來了,她還帶著一個女兒。
我算算時間,就知道豆丁是我女兒。
可是明珠不說,我也沒有提過。
五年了,她對我幾乎沒有什麼感情了,只不過還剩下一口惡氣,怪我當年提出分手。
我知道,如果我不做任何事情,我從此以後就會成為明珠的路人。
我迫不得已,問金金怎麼才能挽回明珠的心。
金金卻說:「挽回什麼挽回,五年了,明珠又不是盼夫石,能等你這麼久。」
我一瞬間心如死灰,金金是最了解明珠的人,她這麼說,我是再也沒有機會了。
金金又說:「你既然還愛著明珠,再追她一次不就好了。明珠只是不再喜歡你了,又不是心死了。再追一追,說不定她還會愛上你。你這個大蠢驢,這點事情都要我教。」
我:……誰說金金呆的,她可一點都不呆。
金金說得對,既然明珠對我不再動心,那我就再追她一次。
我處理好家事,沒想到逼得喬依發了瘋,竟然開車撞明珠。
推開她的那一瞬間,我心裡全是慶幸。
等我在醫院重新醒過來的時候,看到她坐在我的床邊,低著頭看電腦。
好像又回到了五年前,她挨著我看電視劇的模樣。
我成了二十歲的元霄,忘記這五年來的分別,跟她重新開始。
我太慶幸,明珠能再一次對我動心。
我抓住她的愛欲,願意典當來世所有的情,換這一世跟明珠相愛到老。
15 明珠的秘密日記
我叫明珠,掌上明珠的明珠。
我爸爸是本城赫赫有名的富豪,我媽媽是性格爽朗的小學老師。
我成長在一個並不缺愛的家庭,從小到大幾乎沒有受過任何挫折。
我小時候夢想著擁有超能力,做一個漂亮的女俠。
可是長大以後才知道世界上的苦難那麼多,而我能做的太少。
正好身邊就有一個小古板,讓我發揮了一下行俠仗義的熱情。
元霄的媽媽陳素秋,在整個莫奈花園都是出了名的。
一個被婚姻逼瘋的女人,把所有的怨氣都撒在了自己的兒子身上。
我第一次見元霄的時候,是他們搬過來的第一天。
元霄穿著黑色的長褲,白色的襯衫站在花園裡,黑黑的頭髮,潤潤的眼睛。
我當時心裡悄悄笑話他,打扮得跟個小古板,小學究似的,什麼品位。
但是不得不說,十三四的男孩子,別人穿這樣可能老氣、土氣,
但是元霄身上有一種沉靜的氣息,就像是雨後空山能夠蕩平所有急躁。
嗯,我當然對他有點興趣。只是我顧明珠,可沒ťű̂ₒ那麼輕易去交朋友。
我要觀察一下,這個小古板有沒有資格當我的朋友。
初中升學以後,我們分到了一個班。元霄還有個雙胞胎哥哥,元盛。
元盛雖然跟小古板長得一模一樣,可是他們的眼睛一點都不像。
元盛的眼睛平靜得像是一潭水,沒有任何波瀾。
而小古板的眼睛,藏著山風,呼嘯而過的時候能看見他心中波濤。
我跟小古板的關係越來越好,是因為他總讓陳素秋找各種各樣的理由欺負。
今天罰跪,明天不許吃飯,每天我得到消息後氣勢洶洶地殺過去。
最過分的一次,陳素秋把小古板關進地下室,兩天只給了一口水。
我帶著保鏢衝過去,砸開地下室的門。
光亮透進去的時候,看到小古板蜷縮著身體,躺在布滿灰塵的地板上。
他逆著光看我,先是愣了一下,然後露出個笑容:「啊,明珠你終於來救我了。」
氣得我差點哭出來,我過去想伸手扶他起來。
元霄卻躲了一下,低聲說道:「會弄髒你的。」
我打了他一巴掌,把他生硬地拽起來。
出去的時候,陳素秋擋在門外罵我:「幹嘛!你是誰啊!入室搶劫!要拐走我兒子嗎!」
「你不要元霄,我要!你不想養他,我來養!」我怒氣沖沖地說道,「你有本事去顧家搶人!看看元叔叔回來,會不會跟你鬧離婚!」
我早就拿捏住陳素秋的法門了,她一聽「離婚」這兩個字,就跟個鵪鶉似的。
我把元霄帶了回去,讓他在我的浴室里洗了澡。
他穿著我給他買的衣服,小狗似的坐在沙ŧú⁰發上擦頭髮。
「你媽說什麼你都聽,她關著你,你不知道跑嗎?」我抓過毛巾,胡亂地給他擦頭髮。
元霄任我蹂躪,也不吭聲。
晚上,他睡在我床邊的地毯上。
我睡不著,翻個身看他。
而他,也睜著眼睛。
元霄抬起手,握住了我搭在床邊的手。
也不知道為什麼,我沒有躲開。
十四歲仲夏的夜晚,外面蟬鳴陣陣,風從窗戶吹進來帶著窗紗晃蕩。
元霄握著我的手,我躺在床邊,彼此對視了一會兒,就那樣靜靜地睡著了。
後來想想,在我整個少女時代元霄永遠在我的身邊。
我甚至不用扭頭,只用餘光就可以看到他的身影。
我上初三的時候,有一次看到他的小本子,
上面寫著我愛吃什麼,不愛吃什麼,記著我大姨媽的日子。
難怪,我每次大姨媽前後都有一杯薑茶放在我桌上。
陳素秋罰元霄的時候,最常用的手段就是斷了他的零花錢。
可是我們才不怕,我有的是錢,養八百個元霄都綽綽有餘。
我閒著沒事兒,就拉著金金跟元霄逛商場,給他們兩個買衣服買配飾。
我的寶貝金金越長越白,越長越漂亮,可惜迷上了外校一個叫「江白」的窮小子。
唉,兒大不由娘,我只能由她去。
還好元霄沒有早戀的跡象,成天陪著我,不然我要傷心死的。
我們上了個高中以後,元霄個子噌噌往上躥,長得越來越好看了。
每天他書桌里的情書,都塞不下了。
我有時候會聽到女孩子悄悄議論元霄。
「元霄真的好迷人啊!!快看,我剛偷拍的。」
「唉,什麼時候能夠偷拍到一張單人照啊,又有顧明珠!」
我悄悄地站在後面瞄了一眼,看到了那張照片。
剛上完體育課,我扎著的公主辮子散開了。
我坐在台階上咬著吸管喝紅豆沙,元霄站在我身後幫我編辮子。
他低著頭,十分認真的樣子,光纖朦朧,他好似在割裂的夢中。
我也不知道腦子哪根筋不對了,花了兩百塊錢買了那張照片。
我高二的時候,迷上了看小說。
小說里的男女主角每次接個吻,描寫得都特別迷醉。
我想來想去,晚自習的時候拉著元霄悄悄出去。
「肚子餓了?」元霄看了看時間跟我說,「去吃酒釀圓子?」
「不吃!」我帶著他躲到安全通道的走廊里,小聲問他,「喂,你想不想知道接吻是什麼感覺。」
元霄靠在牆上,看著我。樓道里光線不好,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說話呀。」我戳了戳他的胸口。
他一下子握住我的手,然後低頭在我的手背上吻了一下。
他的唇很涼,我的手很熱。
一觸即分,剎那之間的事情。
我唰的一下子抽回手,腦子昏昏的像是喝了一瓶酒。
「可能跟這個感覺差不多吧。」元霄悶著聲音說了一句。
我強作鎮定地說道:「那也沒什麼啊,看來小說都是亂寫的。」
後來我才知道,根本不一樣,太不一樣了。
高考結束以後,我跟元霄一起考上了華大。
其實我是故意裝作忘記了那個賭約,我心裡很害怕。
萬一我跟元霄真的在一起了,反而會失去他。
人們常說,只有永遠的朋友,沒有永遠的戀人。
我也是才後知後覺,原來我很害怕失去元霄。
元霄約我到小樹林,緊張了半天才開始親我。
我倆磕磕絆絆的差點咬破嘴。
那晚以後,我成了元霄的女朋友。
我看起來很鎮定,晚上跟金金睡在一起,我忍不住蒙在被子裡尖叫起來。
「金金!我好喜歡當元霄的女朋友啊,我要一輩子當他的女朋友!」
金金嘆了口氣說道:「唉,元霄可不願意你當他一輩子女朋友。」
我臉紅撲撲地說道:「嘿嘿,他表現好的話,我將來也可以當他老婆。」
戀愛的那兩年,我幾乎是泡在了蜜罐子裡。
所以元霄冷不丁提出分手的時候,我幾乎反應不過來。
罐子就那麼摔碎了,我猝不及防地跌出來,面對即將分手的慘烈現實。
我躺在床上,強迫自己睡著。
第二天喬依生日宴,我本來是不想去的。元盛喜歡喬依,張羅著幫她辦生日宴會,我想著元霄會去,我也去了。
元霄一直在看我,我為了氣他,讓元盛跟我演演戲。
我們兩個坐在一起,他一直想拉我的手,我狠狠地推開了他,還說自己原本喜歡的是元盛。
元霄眼睛唰的一下子就紅了,我也跟著難受起來,根本沒有報復的痛快。
那晚喬依做了傻事兒,反而成全了我跟元霄。
我借著醉意,去親吻元霄。
他沒有拒絕,把我抱得很緊很緊。
人生第一次,元霄用盡了所有的溫柔,讓我快樂。
我故意逗他,喊了一聲元盛的名字。
他眼裡的淚一下子落下來,淚珠子砸在我的臉上。
我咬了他一口,已經沒有力氣去想別的了。
我困得睡過去,想著明天再解釋好了,誰讓他提分手,搞得我那麼難過。
可是,人生有時候就會安插一出惡作劇,打亂所有的計劃。
我醒來的時候,身邊躺著的是元盛。
他心臟病犯了,嘴唇都是青紫的。
「明珠,幫幫我,也幫幫喬依。」
要是陳素秋知道喬依哄著元盛喝酒,還給他下了藥,一定會弄死喬依的。
元盛喜歡喬依的事情,我是知道的。
他說:「喬依啊,她偽裝自己的野心,用盡手段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我很羨慕她那種韌性的生命力。有時候看她流著淚,靠在我身邊,只為了一隻手錶,一個包。我覺得又心疼她,又覺得她很可愛。」
我表示找不到任何表情包來描述我的心情,只能說,蘿蔔白菜各有所愛。
元盛的遺願,我沒辦法不聽。
在元盛的葬禮上,陳素秋恨我恨得要死。她罵我的時候,元霄站在很遠的地方看著我。
那個時候,我並不知道元霄腦子裡長了個東西,他已經決定第二天做手術。
後來元霄跟我說,他覺得自己特別卑劣、自私。明知道自己要做手術了,那一晚還是選擇了跟我發生關係。他是害怕,萬一他在手術台上死了。從今往後,我的生命中再也沒有他的任何痕跡。
在國外的那五年,我做夢總是夢到元霄。
生豆丁的時候,疼得我大喊元霄的名字。
國外的醫生問我:元,是誰。
我想了好一會兒才告訴他:是我的愛人。
我回國了,我假裝洒脫,假裝已經放下,是害怕元霄早已另有所愛。
我不敢再靠近他,當初從摔碎的蜜罐子,玻璃扎我得鮮血淋漓。
可是我沒想到,元霄竟然一直在等我。
這一次,我不像從前那樣莽撞地靠近他,而是想等待ţū́ₛ。
等來的,卻是一個失憶的元霄。
豆丁把元霄的日記本找了出來,我看著上面一行行字,才知道,原來他愛我愛得那麼早,愛我愛得那麼深。
我不期盼跟元霄能有一生一世的情緣,只盼著在一起的每一天,都能夠用盡全力去愛著他。用所有的真誠跟熾熱愛意,在每個清晨擁抱他。
16 番外——四人約會
明珠跟金金商量著要搞個四人約會,定了去三亞。
出發的前一晚,金金光著腳丫子坐在地毯上,低著頭在玩兒樂高。
地上放著兩個大箱子,江白在整理出行七天所有要用的東西。
他把衣服一套一套地搭配好,裝進袋子裡。
一趟又一趟的,江白在衣帽間跟客廳之間,進進出出個沒完。
金金無奈地抬頭看向他:「江白,你不可以去衣帽間收拾嗎?」
明明衣服都在衣帽間,為什麼非要把行李箱放在客廳呢。
唉,打擾她拼樂高。
江白曲著腿坐下,伸手一戳,把金金拼起來的樂高小人推倒了。
他露出一個惡作劇的笑容,慢悠悠地說道:「不可以。」
金金每次做事情都特別專注,以至於根本看不見他的存在。
除非打擾到金金,她才會從自己的世界裡走出來。
江白偶爾從夢中驚醒過來,在噩夢裡,他孤身一人。
他總是忍不住,去親吻邊上的金金,直到她在睡夢中摟住他,才覺得安心。
金金氣得踢了江白一腳,抱起自己的樂高要走。
江白握住她的腳踝,抬頭看她,也不說話。
金金低頭,抬腿用膝蓋碰了碰他的臉,示意他鬆開。
江白還是不說話,只是在笑。
金金想了想,妥協了,把樂高放在地上,不打算轉移陣地了。
結果江白的手捏住她的裙擺上的一點勾線,一點一點地往外扯。
「喂!」金金撲過去,按住他的手,抱怨道:「再揪,就脫線啦!」
偏偏喜歡給她買這種絲綢的睡裙,又愛勾線,又不好打理。
江白笑了笑,握住她的手,用了一拽,把人拽進了自己的懷裡。
他扣著金金的下巴,咬住了她的唇。
「好了!」金金氣鼓鼓地推他,「我不玩樂高了,陪你一起收拾。」
江白輕笑一聲:「寶貝,晚了。」
自從他們在一起以後,江白就發現金金只要專注做一件事情,就會忽視他。
所以他不管做什麼,都非要金金一起參與。
做飯的時候,總是三五分鐘使喚一下金金:
「金金,給我拿個土豆。
「金金,你要咸一點還是淡一點。」
工作的時候,十分鐘喊一下金金:
「金金,幫我拿一下充電器好嗎?
「金金,過來坐我這兒,不要坐在地上,我看不到你。」
明明自己在辦公,卻還要金金坐在他懷裡。
第二天在機場候機的時候,金金縮在江白的懷裡昏昏欲睡。
明珠走過去,捏了捏她白嫩的小臉,哼道:「又欺負我的寶貝。」
VIP 候機室空調開得足,明珠穿著風情十足的長裙,光裸的胳膊上有幾處瘀青。
金金朦朦朧朧地睜開眼,看見她的傷,嚇了一跳:「誒,珠珠你被誰打了。」
後面的元霄從背包里拿出披肩,給明珠裹住,臉上只是帶著笑。
明珠扭頭瞪了他一眼,狠狠在他胳膊上掐了一下。
元霄握住她的手腕,把她一點點地抓在懷裡,輕聲道著歉。
昨晚收拾完行李已經晚上十二點了,他找了一圈,才看到明珠在花房的長椅上睡著了。
她穿著單薄的紅色睡裙,被鮮花簇擁著,像是下凡的玫瑰仙子。
元霄走過去本來想抱她回房,伸出手去觸碰到她的臉頰,明珠小貓似的在他掌心蹭了蹭臉。
他沒忍住,低頭吻她。
事情到了後面,就有些失控了。
飛機起飛,金金跟明珠坐在一起,手拉著手。
「寶貝,這七天我們都住在一起好不好?」明珠哄著金金。
金金點著頭說道:「好呀,我們很久沒在一起睡了。」
兩個男人坐在隔壁,相視一笑。
七天?那是不可能的。
——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