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又會是什麼光景呢?」
我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用誠懇的態度看向在場所有人。
在他們眼裡,我看到了認同和動容。
黃舒月轉轉眼睛,不知道又想到什麼。
為了錢,她不會善罷甘休的,根本不可能讓馬上到手的賠償飛了。
她撇著嘴不服氣道:
「呵,你換成棉花糖那又怎樣?那就是棉花糖導致康康噎住窒息身亡的,也是你的全責!」
我搖搖頭反駁。
「你又錯了。」
「我故意放了棉花糖就是怕小孩子喝了會噎住。」
「給你的時候棉花糖沉底是攪不動的,但因為奶茶很熱,棉花糖會迅速融化,你給到康康的時候,裡面就已經什麼都沒有了。」
「他喝的就是一杯純液體的奶茶。」
說著我向法官申請調取遊樂園的監控。
監控里趙康康一個人抱著奶茶喝得開心。
轉頭我認真看向法官陳述:
「你們看,監控畫面中死者趙康康喝奶茶一直在吞咽,卻全程沒有咀嚼的動作。」
「不論是杯子裡有珍珠或者米麻薯這樣的配料,連成年人也不可能做到完全不咀嚼就咽下去。」
「以此證明趙康康當時飲用的奶茶里只有液體,沒有其他任何會導致窒息的食材。」
「所以你如果想起訴我,頂多能告我一個偷工減料,我也願意接受工商局的處罰。」
聞言黃舒月一個趔趄不可置信。
她怔怔搖頭,自喃道:
「不可能......這怎麼可能呢?」
「我兒子......可他明明是被異物卡住喉嚨窒息的啊!」
「奶茶里沒東西?那怎麼可能啊!」
這下她是真害怕了,她原以為是她珍珠奶茶加蹦床的大計起了效果。
壓根沒想過奶茶里竟然什麼都沒有。
只喝了液體奶茶,可趙康康還是玩蹦床被異物卡喉憋死了。
那卡住他的是什麼東西?
我坦然聳肩:
「那就要問問你們當父母的究竟給孩子吃過什麼了。」
不管是什麼,都不會再和我有半毛錢關係。
法官結合前面所有的證據和我的證詞,終於敲下了正義的法槌。
宣判我與本案無關,無需對原告黃舒月進行任何賠償。
眾人全都起立鼓掌,為我的機智和勇敢喝彩。
而她還在捂著腦袋不停念叨著不可能。
我不卑不亢走出被告席,可沒等我走出法庭法醫就來了。
法醫遞上屍檢報告,在法官耳邊耳語兩句。
法官當即皺緊眉頭,表情嚴肅,示意法醫公布結果。
法醫對著眾人高聲:
「經過檢測,死者趙康康喉嚨里卡住的食物成分為糯米!」
9
糯米?
全場聞言一片譁然。
黃舒月更是驚得瞪大雙眼:
「糯米......不可能,我沒有給他吃糯米啊!那天除了奶茶,我沒給康康吃任何東西......」
突然,眾人發現一直坐在旁聽席第一排的男人開始發抖。
那人正是黃舒月的老公趙啟明。
趙啟明一聽糯米二字,不由得肩膀顫動。
法官意識到不對勁,用力敲錘質問:
「這人是誰?把他請上來!」
法警立刻走來,嚇得趙啟明趕緊起身支支吾吾。
不等他開口,他的手機卻先從腿上滑落。
「咣當」一聲掉在了法警面前,看清上面的內容法警心裡一驚。
趙啟明急著要撿手機,卻被法警先一步撿起。
法警將手機交給法官,法官也是一驚。
反轉手機螢幕對著眾人。
我也抬眼看去,上面赫然顯示一個帖子的頁面!
和當時我看到的一模一樣,不對!
不一樣......黃舒月發的那個已經沒了。
這個帖子和黃舒月的內容幾乎完全一致,只是這裡的網友出的主意是讓小孩子吃粽子!
【孩子得了絕症不想花錢治了,有沒有什麼高招啊朋友們?】
熱評第一也是好幾百個贊。
【簡單啊,給小孩吃點粽子然後帶他去玩蹦床,蹦得越狠越好,哈哈哈, 小孩收割機喔~】
看到這裡所有人倒吸一口涼氣!
竟然真的有這麼變態的手段和狠毒的父母?
剛剛我說的帖子他們都沒親眼見到,所以一直沒當回事。
現在這帖子就出現在所有人面前, 這才讓他們意識到這事的可怕與嚴重性。
趙啟明當庭就被抓上了被告席, 黃舒月眼神閃躲。
她恐怕也沒想到自己的老公會和自己用同一招。
此時旁聽席猶如炸鍋一般。
所有人大聲咒罵趙啟明和黃舒月。
「畜生!你們這對惡毒的夫妻簡直不配活著!」
「好狠的心啊!虎毒還不食子!這是謀殺!」
「孩子都已經生病了你們還不放過他!竟然還倒打一耙訛商家!拿著昧良心的錢你們半夜不怕鬼敲門?」
「我就沒見過這樣的男人,人渣!不得好死!」
眾人罵著也不解氣,開始將手裡的東西往趙啟明頭上扔。
什麼水瓶、報紙、甚至還有穿拖鞋的把拖鞋都扔到他臉上。
本該阻攔混亂的法警此刻也黑著臉不願出手制止。
法官冷眼看著, 並沒打算立刻敲錘。
趙啟明被砸得無處可躲, 實在忍無可忍才一拍桌子大喊道:
「你們以為是我狠心嗎?」
「別砸了!你們知道個屁!我殺趙康康是應該的!」
他怒目圓睜,指著黃舒月咬牙切齒:
「這個女人才是真正的蛇蠍心腸!」
10
聞言黃舒月不可置信看著他。
「老公......你......你說什麼啊?」
「不給康康治病不是咱們一起決定的嗎?你怎麼能怪我一個人啊?」
趙啟明看著女人含淚泛紅的雙眼, 卻冷笑一下。
「呵, 你Ŧŭ̀ₘ還在裝!還以為我不知道是吧?」
「趙康康根本就不是我的兒子!」
登時全場震驚!
什麼?趙康康竟然不是趙啟明的孩子, 那是......
趙啟明沒好氣地指著黃舒月的鼻子繼續罵道:
Ţűₖ「你個賤人和野男人生出個有病的野種, 還想拿我當冤大頭?我才不給你養孩子!」
「真以為老子好騙是吧?!」
說著黃舒月張張嘴, 怔怔地看著他。
「你......你什麼時候知道的?你怎麼可能知道呢?」
她眼神閃躲, 一副心虛的模樣。
趙啟明冷笑不屑:
「我早就知道了,不然你以為誰都和你一樣會是個能對親生骨肉下手的魔鬼?」
「你才是最狠心的殺人兇手!」
面對丈夫的指控,黃舒月瞬間慌了。
她連忙擺手解釋:
「不是的老公......我就是不想你再花錢治他了, 我是愛你的,知道康康不是你的孩子,不想讓你花冤枉錢啊!」
「我都是為了你啊!我們可以生自己的孩子不是嗎?」
見趙啟明偏過頭不理她,黃舒月不知所措地看向法官。
「法官大人!康康吃粽子也是意外啊!他是玩蹦床窒息的!我要告遊樂園!遊樂園必須賠錢!」
「這是意外......不去遊樂園的話就不會有事的!我沒有要殺他!」
聞言法官已經很不悅了。
他已經看透這家人的本質,但按照流程還必須走完。
黃舒月作為原告確實有權起訴遊樂園。
「都是那個蹦床的錯!遊樂園全責!賠我四百萬一分都不能少!」
此時旁聽席都是嘖嘖聲。
所有人都明白黃舒月是個殺子求榮的毒婦。
遊樂園的負責人趕來也是不可置信。
開遊樂園讓小孩子玩耍還攤上這麼大的事。
法官搖搖頭也很無奈。
本該秉持著公平公正的態度, 可現在他對黃舒月一點好感也沒有。
全都是噁心與厭惡。
遊樂園本就是小本經營,負責人也沒有請辯護律師。
面對黃舒月如同發瘋般的指控,他有些難以招架。
原本她要索賠的四百萬是我和遊樂園平攤的。
現在沒了我的事,她只能把全部希望壓在遊樂園這邊。
而我坐在旁聽席看了一會, 便趁空檔時間在遊樂園負責人耳邊低語了幾句。
他恍然大悟, 要求提供遊樂園的監控當證據。
我默默向他點頭示意他繼續。
監控畫面顯示趙康康在遊樂園時全程都是一個人玩蹦床。
周圍根本不見父母的身影。
而遊樂園的遊玩指南上寫明:
「六歲以下兒童需在監護人陪同下進入玩耍。」
這條是遊樂園的規章制度,甚至列印放大貼在了蹦床區顯眼的位置。
而黃舒月和趙啟明全程並沒有陪同在孩子身邊。
這樣性質完全就變了。
法官看到監控和這條制度如釋重負, 長舒一口氣。
當即敲下法槌嚴肅道:
「經本席判定, 原告黃舒月與其夫趙啟明攜子趙康康在遊樂園內遊玩屬於違反遊樂園規定的行為。」
「趙康康因蹦床導致胃中異物上涌造成窒息身亡, 無需遊樂園承擔任何責任。」
聞言遊樂園負責人激動看向我投來感激目光。
眾人也露出欣慰的笑容。
但這個案件到這裡就很有趣了。
法官結合證據, 代表法院指控黃舒月和趙啟明故意殺人罪。
證據確鑿,二人雙雙被捕。
被抓走時, ⻩舒月精神有些恍惚。
她搖頭喃喃自語:
「不可能......明明說了找個年輕的老闆好拿捏......不可能失敗的......」
「什麼都沒了......」
我勾起嘴⻆, 湊近她笑笑:
「⻩女士, 我確實很年輕,但不代表每個年輕人都是活該背鍋的冤大頭。」
「我從來沒有做過自我介紹, 我叫周熙晨, 是政法大學法律系的應屆畢業生。」
話音剛落,黃舒月就張大了嘴巴看著我。
她眼裡滿是震驚, 想說話卻不知道該說什麼。
碰上我不知道是她倒霉,還是我好運。
出了法庭我呼出濁氣, 此刻我情緒很複雜。
不知道是該慶幸還是抱怨。
這種爛事要不是我提前刷到帖子,也許真的要輸得徹頭徹尾。
回到奶茶店, 我環顧這小小的店面。
當初畢業覺得就要失業了, 害怕面對失敗我才貸款開了這家店。
可搖奶茶終究不是我的夢想。
思考很久,我拿出塵封的律師從業證, 打開了電腦重新整理自己的簡歷。
這個社會不公,法律固然也有很多漏洞。
可我四年前入學的那一刻就告訴自己:
我叫周熙晨,要做一名嚴格的法律人。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