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敷衍了事的態度,瀟瀟和父母哪裡肯?可不肯,就得自己出錢。按照婆家的要求,婚禮要熱鬧盛大,酒席也要上檔次,即便再如何摳搜省錢,辦一場酒席下來,也得15萬塊錢。
可父母手裡也才拿了她12萬彩禮,婚禮酒席就要去15萬,那豈不是她父母還得倒貼3萬?更何況,男友父母還要求,說他們家花了一百萬娶媳婦,那女方也得表示誠意,陪嫁一輛20萬的婚車。
瀟瀟一番對比之後,才發現,原來男友和他父母在沒結婚之前就開始算計她父母的錢。不但婚房沒她的名字,彩禮她父母也沒拿到一分,還得自己倒貼23萬,這豈不是相當於男友空手套白狼,而她自己花錢娶自己?
想明白了這一點,瀟瀟果斷提出離婚:我不想自己娶自己,20萬彩禮還你,你去找一個能給你家倒貼23萬的女人吧。
瀟瀟毫不猶豫地走了,男友卻還死纏爛打,認為瀟瀟和她父母太會算計了,什麼都要算到位,絲毫不讓自己吃虧。男友拖著不離婚,瀟瀟也拿他沒辦法,只能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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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在這場婚姻里,到底是誰占了大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