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幾年,娶了城裡的妻子後,有了妻子娘家的支持,我的仕途才慢慢走上正道,開始升遷漲工資。大概是在18年前開始,我就讓農村的父母,開始過上滋潤地生活了,每個月都會給他們一筆生活費,讓他們天天吃得著肉,年年有新衣,老家的房子也被我重新翻修了,更沒有讓他們耕種太多田地。
但要說真的讓父母享福,我最近幾年才給到他們。因為過去我在城裡住的房子,是妻子娘家的舊房子,兩居室的,沒辦法接父母到身邊同住,而且也怕讓父母會覺得住別人的房子,而感到不自在。
所以,我結婚生子,再到孩子十多年的成長路上,父母都沒有正式地在我家長住過,也就幾次孩子生病,需要人伺候,我接我媽來煮過幾天飯。
對此,我是心中有遺憾和愧疚感的,感覺自己過去信誓旦旦地要好好孝順父母,讓他們過上好的生活,可過去那麼多年,我自己在城裡享福,他們卻還在農村耕田種地煎熬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