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此沒少給我氣受,但無論婆婆好說歹說,我都沒有聽她的話再繼續生。因為我不傻,我跟老公都是在單位上班的,如果違反規定再生一個,那我倆都會丟了飯碗。孰輕孰重我還是分得清的,我又不重男輕女,我不可能為了要個男孩放棄自己的工作。 因為這輩子就這麼一個孩子,我們夫妻倆也竭盡所能的對女兒好。不管是教育還是生活,都儘量去滿足她的要求,不讓她羨慕別人。
當然也是因為彌補我小時候的遺憾,我父母重男輕女,我沒有得過多少的父愛母愛,自然就希望我的女兒能夠過的幸福。 一直以來我對女兒都比較滿意,她都是孝順懂事,人見人夸,還是我們夫妻倆的開心果,可是卻是個戀愛腦。 女兒畢業後,我們是希望她回老家工作的。離得近,我們也能夠照應到。但女兒沒跟我們商量,就選擇去一個四線城市,我們知道的時候她連工作都找好,房子都租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