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才想起來原來女兒在參加工作後不久問我要過戶口本。我當時都不知道她有對象,自然也不會對她設防,聽女兒說工作需要到,我就趕緊給她寄過去了。 誰知他們是偷偷領了結婚證。不得不說女兒是真的了解我們,如果讓我們知道我們是絕對不會同意的。我們本就不願女兒遠嫁,更何況女婿的條件還不太好。
女婿家裡是農村的,這也不是關鍵,我們倆也沒那麼在意門當戶對,只要對方是個好的,我們也願意把女兒嫁過去,大不了以後我們多幫一點。 要緊的是女婿是個媽寶男,他對我女兒是還不錯,但只要觸及到他母親,他就毫不猶豫選擇聽自己母親的話。
而他母親又是個偏心的,把小兒子當成心頭肉,大兒子的女婿卻一點也不受重視。 這樣的家庭就是個火坑,沒有哪對父母願意把女兒嫁到這樣的家庭去,可女兒就偏偏自己跳進去了,還瞞著我們偷偷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