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初是不肯的,好不容易脫離那個家,怎麼肯再回去過那種讓人窒息的生活?但我媽態度很堅決,天天打電話要我回去,各種哭天抹地:我就只你這麼一個女兒,你要是不在身邊,我可怎麼辦?
聽著她的哭腔,我又心軟了,但一想到舅舅他們,我的心又硬了起來,直到我媽給我打電話,說我舅舅現在不住在家裡,他去了一家汽車修理廠打工,平時都住在店裡,我才鬆口回了老家。
我回老家,確實也是因為捨不得我媽,畢竟她是我媽,我不忍心丟下她。 但是我是有我的打算的,那就是決定攢錢在縣城買房,越快越好,買了房就住到自己的房子去,免得和姥姥他們住一起。 我回老家後在一家廣告公司上班,一個月才四千多的工資,我是學廣告設計的,有時候還接點私活,一個月六千多的收入是沒有問題的。
為了實現我的買房目標,我把開支降到了最低,衣服只買一百元以下的,護膚品用的是超市裡幾十塊的,基本上不社交,公司包午餐,我早餐和晚餐都在家裡吃。
因為我住在家裡,所以我的生活開支基本為0,為了迫切地離開這個家,我不得不吃住在家,拚命地攢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