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兒子是站在兒媳那邊的,我以為是二對一,原來是一對二,兒子兒媳自稱一派,只有我自己苦苦支撐。
兒子對我也不算太好,雖然沒缺我吃喝,但我這麼辛苦的幹活,從來不給我錢,逢年過節的,也只給個兩百一百的,我連衣服都不敢買,向來都是在馬路上買那種10塊15塊的地攤貨。
光是這樣就算了,我還得去當兒子兒媳的和事佬。這倆人不知怎麼回事,一丁點小事都會吵起來,因為拖把的擺放、茶杯的拿取方式,反正總要大鬧一場。有時候是兒子找事,有時候是兒媳找事,他們一吵架,我就很為難。
勸兒子吧,又怕兒媳覺得我們娘倆一起對付她。勸兒媳吧,我這個做婆婆的又不好說話,而且畢竟是我的兒子,作為母親,也不想把自己的孩子撂在一邊。若是假裝看不見,而不去管,那更慘了,直接把他們倆都給得罪了。
這樣的生活,我過了整整十年,為了當好他們的「免費保姆」,我是盡心盡力的幹活,受苦受累的帶孫子,可是到後面呢,又沒撈到什麼好,除了孫子能親切的喊我幾聲奶奶以外,根本沒有人搭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