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眼裡只看得到我大哥大姐的好,那我當初打工一存下的五萬塊錢(當時約25萬新台幣),剛回家就被我媽搜走了,更別提我平時在網上給他們買衣服鞋子。我和大姐結婚早。當初為了給大哥買婚房。我媽說是借我的聘金。結果到現在不肯承認是借,非得說是我給的。我大姐就聰明,只拿了兩萬塊錢(當時約10萬新台幣)。還說她是當姐姐的該出這個錢。弄的爸媽看我更不順眼。」
如果就這些也就罷了。但是逢年過節一家人十幾口人團聚的時候。
趙雪的父母頭一天晚上,就給趙雪打電話,讓他們兩口子明天一大早就去買菜。還特地列了一個菜單。都是大哥大姐兩家人喜歡吃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