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王斌爸媽這幾天都沒什麼動靜,我也只能靜觀其變。 一天下班到家時,我爸坐在沙發上悶悶不樂,陽台開著窗戶,屋子裡有未散的煙味。
我問爸爸:「王斌家是不是來談離婚的事了?是不是想訛我們?」 我爸點頭:「是來了。」 我媽把手裡的抹布一扔,往沙發上一坐:「我們說得嘴皮子都乾了,他們還是不同意離婚。」 「啊?」我以為耳朵壞了。
「他們還挑好了日子,說黃曆上寫著下月初五宜嫁娶,趕緊辦了才是正事。」 我媽見我不發話,忙安慰:「閨女別怕,他們說辦就辦啊?讓王斌自己結去吧,到那天我帶你出去玩。」 王斌家的反應完全出乎了我的意料。
雖然說領證就意味著婚姻關係成立,但是婚禮作為一項重要儀式,昭告親友後,人們往往才會認為,這兩個人成為夫妻了。 難道王斌家認為,只要辦了婚禮,我就拿他們沒辦法了?
第二天,我家許多親戚都收到了婚禮請柬。 他們打來電話詢問:「請柬都是女方給女方的親戚下,男方給男方的親戚下,你們怎麼讓小王跑來送請柬啊,不合規矩。」 爸媽挨個解釋,那都是王斌一個人的主意。
王斌當然知道不合規矩,他要的不是規矩,他想要鬧得滿城皆知,逼得我沒有退路。 真後悔,當初不該帶著王斌把我住在東城的親戚都走了個遍。 很多許久不聯繫的同學給我發來消息:「思思,你要跟王斌結婚啦?
真好啊,恭喜恭喜,上學時候就看出你倆有事兒。」 「王斌說的?」 「你不知道嗎?他把你們的結婚照製作成電子請柬,給全班都發了。」 領導同事也收到了請柬,王斌趁著下班的點,去我公司門口挨個發的。 我指關節攥得發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