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府吃喝玩樂的第十三年,我的餘額快要歸零,我那個發誓要讓我在地獄也大富大貴的女兒,已經大半年沒給我燒錢了。
之前誤打誤撞救過閻王的女兒,得到能回到人間一個月的機會。
剛找到女兒,就看到她失魂落魄地從別墅走出來,眼前出現彈幕。
【惡毒女配活該!我們女主寶寶還是太仁慈了!】
【我沒記錯的話,就是今天,惡毒女配被人拉進小巷子侮辱,然後身體殘疾,絕望自殺。】
【我的天,真爽啊,惡毒女配的下場就應該這樣!】
我上前一巴掌拍在女兒屁股上:「你這個敗家子!老娘給你留了這麼多錢,居然為了一個男人要死要活!」
女兒眼神從茫然到驚恐,眼淚瞬間決堤,一把抱住我:「媽,你是人是鬼啊?還是我真的要死了……」
我又是一巴掌拍在她的屁股上:「死小孩!老娘在下面快沒錢了,你想讓為娘餓死嗎?快去賺錢給我!我不管,你小時候說過要讓我死後都衣食無憂的!」
【看來惡毒女配也有不幸的童年,她媽死了都不放過她。】
1
十三年沒回家了,我問了一路終於找到了原來的家。
卻看見我十三年沒見的女兒方樂一失魂落魄地走著,頭髮亂糟糟的,身上的衣服也不是從前的精緻華麗,而是一件寬大骯髒的短袖。
從前被我打扮成小公主的女孩,現在落魄得像個乞丐。
入秋的天氣涼颼颼的,我都忍不住打了一個寒顫,但樂一不為所動,雙眼空洞地往前走。
這死小孩,還走什麼乞丐風,從小身體就不好,這麼大的風吹幾下,她晚上肯定得發燒。
我上前,像小時候她犯錯一樣拍她的屁股,佯裝生氣:「敗家子!老娘給你留了這麼多錢,你不去好好享受生活,居然在這裡為了一個男人哭唧唧的。」
她被我拍屁股嚇得一哆嗦,空洞的眼神變得驚恐,轉頭看到是我後,眼底的恐慌和害怕立即變得委屈。
她的眼淚瞬間決堤,一把環抱住我:「媽,你是人還是鬼啊?嗚嗚嗚,不重要了,我居然能看見你了,是不是就要嗚嗚嗚掛了?嗚嗚嗚……」
她抱住我,身上瘦得能摸到骨頭,我的心臟抽痛了一下,不敢想我不在的這些年她是怎麼過的。
想起剛剛的彈幕,我猜到不少,手再次舉起拍到她的屁股上。
「死小孩,你說啥呢!要不是你這麼久沒給我燒錢了,我能上來找你嗎?你知不知道我在下面過得有多慘!沒有錢的日子,我的鬼生都不好過了,我不管,方樂一,你小時候說過,就算我死了也要讓我是富豪,你現在去賺錢,賺很多的錢給我。」
剛說完,眼前的彈幕瘋狂閃過。
【要不怎麼說不幸的童年要用一生來自愈啊,這惡毒女配的媽也太歹毒了吧?】
【女配變成這樣,多半是當媽的沒教好了。】
我拍了拍快要把我衣服哭濕的女兒:「我餓了,帶我去吃大餐。」
她抬頭可憐巴巴地看著,眼裡的委屈快要溢出來了。
2
半小時後,我和女兒坐在沙縣小吃店裡。
我看著我面前的雞腿飯,樂一有些尷尬地撓撓頭:「媽,我現在只能帶你吃這個了,我的錢都被爸和哥收走了,他們說我太驕縱了,把你留給我的錢都給方佳禾了……」
說著她的眼淚又要流出來了,彈幕卻在瘋狂辱罵我的女兒。
【果然和男主說的一樣,惡毒女配滿口謊話,明明就是因為她壞事做盡,男二和她爸實在看不下去才這樣,她避重就輕!】
【就是就是,女主這麼善良,是個人都會喜歡女主的好嗎?她還學會雌競了!】
【要不是因為她,女主學習成績早就提起來了,都怪她帶頭霸凌女主。】
我沒有管彈幕在說什麼,我生的女兒是什麼樣的人,我最清楚。
就算她是個魔童我也認了,關起門來教訓,但作為她的爸爸和哥哥居然聯合外人欺負她。
「爸和哥都說,我很惡毒,他們不會再認我了,媽……你是不是也很失望?」她的頭越來越低,聲音也越來越小。
我沒有回答她的問題,三下五除二把面前的雞腿飯吃完,畢竟打仗也需要力氣。
吃完一把拉住她的手:「走,回家,媽給你撐腰!」
沒一會我們回到別墅門口,還沒等我靠近,一個面生的傭人上下打量起我,又看了看我身後的樂一。
不屑道:「樂一小姐,老爺和少爺早就說過了,讓你沒有他們的允許不能進來,你還敢帶別人來?佳禾小姐剛剛回家,看到你這樣肯定會不高興,你還是走吧。」
樂一緊張地捏了捏衣角,沒說話。傭人看我們沒動作,繼續道:「對了,王管家被老爺開除了,要是你等會被打,就沒有人能護著你了。」
我越聽心裡越來氣,一把推開他,直直走了進去。
傭人生氣大喊:「老爺!少爺!樂一小姐帶了一個不認識的人硬闖進來,我們根本攔不住!」
十三年了,我再次踏進這個熟悉又陌生的家。
結構都沒變,但曾經典雅的家具,如今都變成了粉紅色的。
客廳里坐著的三人頭也沒抬,方溫言的語氣冰冷:「方樂一,是不是給你臉了,誰允許你回來的?我是不是說過,沒有我的允許你不能再踏進這個家半步!」
他們甚至不願抬頭看一眼。樂一聽到他的話,渾身顫抖,我安撫地在她手上摸了一下。
開口:「方溫言,你口氣真大啊?我的家什麼時候是你的了?誰給你的勇氣,竟然敢把我女兒趕出家門,還把我留給樂一的東西給別人!?」
我說著話,就已經走到三人面前。
方溫言和方樂衡在看見我的臉後瞬間從沙發上站起來,我看向還坐著的女孩,不出意外就是彈幕說的女主了。
方溫言不可置信地盯著我看,方樂衡卻在看了我一眼後,嫌惡道:「方樂一,你怎麼還這麼噁心?不要以為你找了一個和媽長得差不多的人來,就可以改變我們對你……」
【啪!】
我沒給他說話的機會,冷冷地看著他:「我是這樣教你和妹妹說話的?」
3
眼前的彈幕再次滾動起來。
【哇,我去!這女的該不會真的是女配她媽吧?】
【是又怎樣?我們女主寶貝又有光環,每個見到她的人都會喜歡上她的。】
【這個老女人和她女兒一樣賤,什麼都還沒問清楚就打男二!】
【看見自己女兒變成現在這樣,是個人都忍不住吧?】
【忍不住也得忍,誰叫她生出這種女兒來,就得受著!】
我沒有看彈幕,而是盯著被我打的方樂衡,所謂的女主方佳禾慌張上前,聲音欲哭:「你知不知道他是誰?你居然敢打樂衡哥!」
「我怎麼不知道?老娘要是當初知道生出這麼一塊叉燒,他還沒成型的時候,我就把他打掉!」
被打的方樂衡目眥欲裂:「你說什麼!你有本事再說一遍!方樂一!看來你是還沒被打夠!還找這樣的人來冒充媽!你真的是活膩了!」
就在我和方樂衡的戰爭一觸即發的時候,原本在沙發上坐著的方溫言有些失控地朝我走來,他的手顫抖著想要撫上我的臉,被我厭惡地推開。
「方溫言,我走的這些年你就是這樣對我女兒,這樣教我的兒子的?這是我家,你在這裡住了幾年,真當是你方家了?」我眼裡的厭惡快要溢出來。
「婷婷,真的是你嗎?」
我微笑:「當然是我,老娘在下面見我女兒被欺負,氣得活過來了!」
說著我就給了方溫言一巴掌,旁邊的三人被震驚得說不出話來,方溫言一瞬間渾身的氣息和剛剛不一樣。
「不要以為你長得和我老婆一樣,就可以在我家為所欲為!」偏頭看向樂一,「我看你還是死性不改!看來給你的教訓還是不夠,得讓你多長長記性了!」
樂一在他說話的時候就開始渾身發抖,我怒從心起,準備和他們大幹一場時,門口熟悉的聲音打斷了我。
「小姐!是你嗎?」聲音已經不似當年的穩重,而帶著一絲渾濁。
是王叔,從小看著我長大的管家,他身後還跟著當年陪著我長大的傭人們。
剛剛在沙縣小吃的時候,我就給他們打了電話,沒想到他們來得這麼及時。
我沒來得及和他們敘舊,開口:「王叔,這三個人不是我家的人,卻霸占我家,通通趕出去。」
大家心裡早就攢著氣,聽到我發話後,上前架著三人就把他們拖出去。
三人一臉懵,方樂衡大喊:「這是我家,是我媽留給我的房子!你們憑什麼趕我出去,我要報警!」
方溫言:「不要以為你長得和我老婆差不多,你就可以為所欲為!我要告你!」
方佳禾朝著樂一喊:「樂一姐姐,你怎麼還是不改,你做錯了事就不要執迷不悟了,成宇不會放過你的。」
成宇?我沒記錯的話,就是彈幕中所說的男主。
我對王叔吩咐:「王叔,我帶樂一出去一趟,你管好家,任何人不得我的允許不准進我家的大門。」
4
我帶著樂一出門,樂一在身後磨磨蹭蹭。
我轉頭看她:「怎麼了?」
樂一低著頭,試探地問我:「媽,你不相信爸爸和哥哥們的話嗎?萬一我真的是壞人呢……」
我用手強迫她的頭抬起來面對我,她的眼底小心翼翼含著淚。
「你是我生的,你是什麼樣的我還不知道嗎?你是我的女兒,是對是錯是要大家來評判的,而不是他們幾人。」
樂一哇地一聲哭出來,撲到我懷裡抽抽噎噎地說了她這幾年的遭遇。
一切的變化都是三年前開始的,方溫言帶回來舊友的女兒張佳禾,父母去世後他成了她唯一的依靠。
張佳禾來家裡後,為了報答方溫言,還自作主張把張姓改成了方,說這樣才能感覺自己不是寄人籬下。
她對每一個人都很友善,除了樂一。面對樂一的時候,她總是表現得很害怕,仿佛樂一會欺負她一樣。
一開始方家父子還會幫樂一,但時間久了以後,心開始偏向方佳禾。
樂一原本覺得只要和她遠一點就好,但每次方佳禾的受傷都和她有關係。在家裡她被方家父子厭棄,在學校更是被邊緣化。
最讓樂一崩潰的是,從前說一輩子會對她好,一輩子都會站在她身邊的成宇,在見到方佳禾後,開始疏遠樂一。
方溫言開始毆打樂一,方樂衡更是多次出言不遜,說不認她這個妹妹,成宇也開始厭惡她。
「一直護著我的,只有王爺爺和秦阿姨他們,但爸爸覺得是他們教壞我的,把他們都開除了……」
我聽著樂一的講述和眼前的彈幕,大概理清了所有事。
劇情是從方佳禾來的那天開始的,她是女主,而我的女兒是惡毒女配。
「媽媽,其實我真的沒有害方佳禾,每次都是有原因的。你和我說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我一直都記住的……」
我輕輕撫摸了樂一的頭,安撫道:「樂一,你沒有錯,媽媽會處理的。」
彈幕和之前的已經有些不一樣了。
「啊?怎麼我再看一遍劇情全變了?】
【對對對,我還以為我重新看了一本書呢,不知道後續會不會變,還是出現了 BUG。】
【我竟然有些期待後面的劇情了!】
……
我不知道劇情的力量有多大,但我知道我的女兒不應該成為別人筆下一個下場悽慘的惡毒女配。
當初帶她來這個世界上的時候,我只想讓她享受世界的美好,而不是世界的惡意。我們都是真實存在的,而不是作者筆下沒有生命的人物。
我的女兒應該和我計劃的那樣,有愛的她的家人,不用擔心生計,快樂肆意地活一生;而你不是現在被父親哥哥厭惡,被收回看世界的權利,過上水深火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