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天天的,原配想伸張正義咋就這麼難呢?
雖然換了個帽子叔叔,但可以肯定的是,這個也挺帥的。
動作出奇的一致,都在捏著眉心:
「江女士,聽說,你已經不止一次找人家麻煩了?」
我有點慚愧,但不多:
「天地良心,後面兩次我都是帶著誠意去道歉的,誰知道這女人一會要一會又不要,那她到底是要不要?」
眼前的人再次嘆了口氣:
「不論出於什麼理由,多次擾亂他人正常經營秩序,我們必須依法處理。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我們可以對你處以拘留或罰款。」
我立刻慫了:
「別拘留啊,我娃還小,罰款吧,罰款行嗎?」
對方點了點頭:
「具體罰款金額需要等林女士的律師過來協商。」
我非常聽話:
「可以,我願意在法定標準基礎上多補償一些。畢竟對方作為第三者,想必是經濟上確有困難,才不得不介入他人家庭。我能幫就幫一點。」
眼前的男人認真地看向我:
「你又想搞什麼鬼?」
我不好意思地低下頭:
「嘿嘿,被你看出來了,就是錢多花不完。」
調解室燈光下,我在《賠償和解協議》上顫顫巍巍地簽下了名字。
畢竟看到八十萬的賠償金額,腿確實有點軟。
林薇的律師嘴角有一絲壓不住的笑意,在他看來,我這個情緒失控的原配簡直是作死。
就連我自己的律師,在事前溝通時也幾度欲言又止,最終只是化為一聲嘆息:
「江女士,往前看吧,以後一定要控制情緒,不要再因小失大了。」
所有人都以為,我折騰了這麼一大圈,最終不過是上演了一場『雷聲大、雨點小』的鬧劇。
更坐實了我有精神病的事實。
周沉得知後,甚至打來電話嘲諷:
「江遙,我看你是真的有病,你現在待的地方應該是精神病院,而不是在人家公司前像條瘋狗似的亂咬。」
我在電話這頭,只是淡淡一笑。
瘋狗怎麼了?
可不要小瞧瘋狗。
他根本不懂,我買的不是心安,而是通往他們核心秘密的門票。
協議簽署後,我並未像眾人預料的那樣消沉或撤離。
而是反手讓律師向林薇的公司發出一封《協商解決賠償事宜函》。
函件中,我的姿態放得極低:
「為履行和解協議,請貴公司提供近半年的財務報表與銀行流水,以便準確核定賠償金額。」
這一招,是光明正大的陽謀。
對林薇而言:
她若提供帳目,就等於向我敞開了核心機密的大門。
她若拒絕,便構成了『拒不履行和解協議』。
我可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而核查帳目,將是執行過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環。
她若造假,便將面臨偽造證據、欺詐的法律風險。
所以,不管她如何選,這一步,我都穩贏。
果然,林薇懵了。
9
但比她反應更快的,是周沉。
那一刻,我終於在周沉的電話中聽到了久違的恐慌。
他顫抖的聲音莫名讓我心花怒放。
「江遙,我們談談。」
「好啊!」
於是我們約在了一家安靜的咖啡廳。
他比上次見面瘦了些,眉宇間是藏不住的焦躁。
但開口時,仍試圖維持最後的體面。
「鬧了這麼久,也該夠了。」
他推過來一張支票:
「這是一百萬。拿著它,撤訴,從此我們兩清。」
我看了一眼支票,輕笑出聲:
「周沉,你是在侮辱我,還是侮辱你自己?我們夫妻八年,加上兩個孩子,在你眼裡就值這個數?」
他臉色一沉,耐心耗盡:
「江遙,別給臉不要臉!那都是林薇正常的商業往來!」
我果斷拎起包:
「你要真這麼牛逼還跑這來裝什麼孫子呀?我告訴你,回去跟那賤人商量,五百萬,以及那兩套房子儘快給我過戶,另外主動放棄孩子撫養權。」
「你簡直痴人說夢!我上哪去給你弄五百萬?」
我掏了掏耳朵:
「狹隘了不是?去賣啊,你和林薇一起,很快就賺回來了。」
「你給我閉嘴!」
整個咖啡廳的視線都聚焦在我們這一桌。
周沉閉上眼咬著牙根說道:
「這樣做對你有什麼好處?如果我完了,孩子們的未來也就完了。」
我靜靜注視著他,目光中沒有一絲憐憫:
「你搞錯了兩件事。」
「第一,孩子的未來從不應該建立在母親的犧牲和父親的背叛之上。」
「第二,即便沒有你,我也有能力為他們撐起一片天。」
周沉上前一步急忙托住我:
「江遙,咱倆認識十年了,你根本不是這樣的人,現在你如此工於心計,這讓我感覺很可怕。」
十年。
好一個十年。
「是啊,我人生中最寶貴的十年,竟然浪費在了一個徹頭徹尾的人渣身上。」
聲音突然有些顫抖:
「在我最需要丈夫陪伴的孕晚期,你不僅斷掉家用,還光明正大地與賤人雙宿雙飛。把財產轉移得天衣無縫,不就是認定了我無計可施嗎?」
我向前一步,嘲諷地看向他:
「但你忘了,天道好輪迴,你的報應不是天意,是我,你的結髮妻子江遙,我會讓你知道什麼是絕望。」
我再不願與他多費半句口舌。
直接轉身,大步離去。
沒有人知道這一天,我等待了多久。
光是想像他們二人跌落谷底的模樣,就讓我心潮澎湃。
或許在他人眼中,我確實病了。
病入膏肓,無藥可醫。
因為我竟從這復仇的烈焰中,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感。
不要小瞧任何一個家庭主婦。
因為我們觸摸過的生活最深處,是你從未體會過的絕境。
當我們決定反擊時,便已親手斬斷所有退路。
背水一戰……
向死而生。
10
意料之中,林薇拒絕了我提供帳目的要求。
原因是:涉及商業機密。
可協商的路似乎全部走死了。
是絕路嗎?
不。
事到如今,反而眼前已經全變成了路。
於是,我再次找到離婚律師,開始起草《調查取證申請書》。
「尊敬的審判員:
在之前的離婚訴訟中,為查清夫妻共同財產的真實去向,並核實案外人林薇在與本案關聯的賠償糾紛中提出的巨額營業損失是否屬實,防止虛構債務,特此申請調取林薇名下公司自成立以來至今的全部帳簿、記帳憑證、銀行流水及納稅申報材料。
申請人已通過其他方式無法取得上述證據,且該證據對於審理離婚案件中的財產分割問題至關重要。」
當法院的《調查令》送達林薇公司時,她和周沉才徹底陷入了恐慌。
此刻她二人才警醒,那份看似屈辱的賠償協議,實則是我為她精心鋪設的通往真相的軌道。
而這張由法律簽發的車票,將載著我直抵終點:
下一秒,我的螢幕上彈出十幾條語音轟炸:
「江遙!你非要做得這麼絕嗎?我們手裡的錢可以分你一半,不,六成!你現在立刻撤銷申請!」
他的聲音里混雜著氣急敗壞:
「你讓法院的人來查帳,我的信譽就全完了!以後誰還敢跟我合作?」
唉……這些人。
不到斷頭的那一刻,從來不會懂得服軟。
「晚了親愛的,現在我要全部。」
意料之內,第二天,渣男賤女將我堵在了每天接送孩子的必經之路上。
眼前的林薇,早已褪去了之前的高傲,語氣近乎哀求:
「姐,我們認輸,但一千萬現金實在拿不出,公司帳上沒那麼多流動資金。能不能……少一些?」
我手裡牽著一個,車裡推著一個,腳步並未停留。
「一千萬,是我的底線。兩套房產過戶,孩子撫養權歸我,這是你們最後的機會。」
我目光掃過他們慘白的臉:
「若今天談不攏,下次見面,就是在法庭被告席上了。」
周沉急忙上前:
「江遙,看在夫妻一場……我們真的盡力了。一次性拿出這麼多現金,公司會垮的。你給我們點時間,或者我們可以先付一部分,剩下的寫欠條,分期。」
我停下腳步,努力思考對策。
我這個人確實怕麻煩,漫長的訴訟和執行期並非我願。
若能一次性拿到一千萬,我和孩子們的未來便有了堅實的保障,不必再與他們糾纏。
「好。」
我鬆了口:
「我可以接受這個方案。但前提是,首付款不能低於六百萬,剩餘四百萬,需要你們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並以林薇的房子作為抵押,辦理強制執行公證。如果有逾期,我立即申請強制執行。」
他們二人對看一眼剛準備開口,我瞬間打斷:
「但你們只有 24 小時。明天這個時間,如果我看不到六百萬到帳,《調查令》就會開始執行。審計團隊和法院的人,會幫我把你們每一個隱秘的帳戶、每一筆可疑的轉帳,都翻個底朝天。」
「好好好!我們馬上回去籌錢!」
意料之內的是,24 小時過去了,我收到的不是銀行的到帳簡訊,而是周沉一個徹底崩潰的電話:
「江遙…林薇…林薇那個賤人,她帶著公司帳上最後那筆能動的錢,跑了!」
電話開的是免提,一旁的律師對我投來詢問的眼神。
我沒有一絲慌亂,甚至端起桌上的溫水喝了一口,才對著手機冷靜地開口:
「周沉,你冷靜點,林薇捲走了多少錢?具體從哪個帳戶轉走的?你現在,立刻,馬上帶著所有能拿到的銀行流水、公司公章使用記錄去公安局經偵支隊報案。」
我頓了頓,加重語氣:
「這是職務侵占,已經升級為刑事案件了,晚一分鐘,錢追回來的可能性就少一分。」
電話那頭的周沉似乎被刑事案件四個字砸懵了,只會喃喃道:「報…報警?」
「對,報警。」
「這是你現在唯一,也是正確的選擇。同時,在你報警前後,通知公司財務立刻封存所有帳目和電子憑證。在警方和審計人員到場之前,公司帳戶凍結,任何人——包括你,不得動用。」
掛了電話,辦公室內一片寂靜。
我的律師深吸一口氣,眼中是毫不掩飾的讚賞:
「江女士,您這一步,真是……釜底抽薪。」
我微微勾唇。
是啊,夫妻十年,我太了解周沉了。
他精明,但也自私惜命。
遇到這種超出掌控的大事,他第一反應絕對是恐懼和自保。
11
事情的發展比我想像的還要快。
警方接到報案後迅速立案,刑事偵查的權力遠非民事調查可比。
銀行帳戶被凍結,出入境記錄被鎖定, 強大的力量開始運轉。
同時, 財務專家與經偵支隊同步進場,對周沉和林薇的公司進行徹查。
在刑事偵查的照妖鏡下,之前審計中那些看似合規的迷霧被層層撥開。
真相,醜陋得令人心驚。
那所謂的經營困難, 不過是周沉將利潤豐厚的訂單和資金, 通過一系列複雜的關聯交易和虛假合同,持續輸送給林薇公司的把戲。
林薇的公司,根本就是周沉精心培育的體外循環。
用以吞噬我們夫妻的共同財產。
諷刺的是,林薇的捲款跑路, 並非臨時起意。
調查顯示,她早就在逐步轉移資產至海外帳戶,這次不過是見事情即將敗露,提前收網, 獨自潛逃, 將周沉當成了留在岸上吸引火力的棄子。
最終庭審, 毫無懸念。
周沉坐在被告席上, 面色死灰,像一具被抽走了靈魂的軀殼。
法官的宣判莊嚴而清晰:
「被告人周沉,在與原告江遙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案外人林薇存在重大過錯,且惡意轉移、隱匿夫妻共同財產,情節極其惡劣。」
「判決如下:
一、准予原告江遙與被告周沉離婚。
二、婚生子、婚生女均由原告江遙撫養, 被告周沉每月支付撫養費共計人民幣兩萬元,至子女分別年滿十八周歲止。
三、現登記於雙方名下的兩套婚後房產, 均歸原告江遙所有。
四、被告周沉向原告江遙支付離婚損害賠償金人民幣八十萬元。
五、追回的被轉移至案外人林薇公司及名下的夫妻共同財產, 共計摺合人民幣八百餘萬元, 均歸原告江遙所有……」
「另:
被告人林薇,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被告人周沉, 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 且歸案後具有坦白情節, 犯職務侵占罪, 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法槌落下。
周沉因緩刑,當庭獲釋, 但他失去了一切, 背上刑事案底,未來一片灰暗。
而林薇,則被法警直接帶離。
她回頭看向周沉那怨毒而絕望的一眼, 為這兩人可笑的關係,畫上了最終的句點。
一年後。
我帶著孩子們在新家的院子裡曬太陽。
生活平靜而充實。
手機響起,是一個陌生號碼發來的簡訊,只有寥寥幾字:
「遙…我錯了…我真的知道錯了…能不能再給我一次機會,讓孩子們有個完整的家。」
我看完, 沒有回覆,直接拉黑了號碼。
所有的罪與罰, 都已塵埃落定。
陽光毫無保留地灑在我們身上,溫暖、明亮,也公平。
----------(已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