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覺自己的皮膚在融化。
我本能地從椅子上彈起來,胡亂地抓撓著。
李芳站在原地,熱水壺「咣當」一聲掉在地上。
她看著我,眼神空洞,仿佛剛才澆開水的人不是她。
我捂著臉,指縫裡全是水泡。
「救……救命……」
我跌跌撞撞地往門口跑。
李芳突然回過神來,一把拉住我,尖叫道:「周芸!你別亂動!我不是故意的!我……我手滑了!」
「滾開!」
我用盡全身力氣甩開她。
「手滑?你提著壺站我背後手滑?」
這時,趙敏和孫晴正好回來。
看到寢室里這煉獄般的一幕,她們嚇得尖叫起來。
「天哪!快叫救護車!」
「李芳你瘋了!」
李芳癱坐在地上,開始大哭:「我沒有,我真不是故意的,是周芸逼我的,她看不起我……」
孫晴顧不上理她,趕緊扶住我,用冷水不停地往我頭上沖。
可開水造成的傷害,已經無法挽回。
我的頭髮一縷一縷地往下掉,頭皮火辣辣地疼。
救護車和宿管阿姨幾乎同時趕到。
我被抬上擔架時,回頭看了一眼。
李芳被幾個宿管死死按住,她還在聲嘶力竭地喊:
「是她羞辱我!是她逼我的!」
我信了。
我真的信了她那句「讓你這輩子都忘不了」。
這痛苦,這毀容般的傷害,我確實忘不了。
在醫院的急診室里,醫生剪掉了我大半的頭髮。
診斷結果:頭面部、頸部二度燙傷。
「小姑娘,你怎麼這麼不小心?」
我疼得說不出話。
警察也來了。
在病床前,我斷斷續續地講述了事情的經過。
從一毛錢的月卡,到一萬八的貸款,再到那壺開水。
警察的臉色越來越凝重。
「這已經不是經濟糾紛了,這是故意傷害。」
我媽接到電話連夜從老家趕來。
看到我纏滿紗布的頭,她當場暈了過去。
我爸紅著眼眶,一個勁地抽自己嘴巴:「都怪我沒用,讓孩子受這份罪……」
我躺在病床上,麻藥勁過了,疼得鑽心。
但我更擔心的,是那該死的一萬八。
「媽,下個月……貸款要還了……」
我媽抱著我哭:「還什麼還!先治病!媽就是砸鍋賣鐵,也要給你討個公道!」
公道?
李芳那邊,傳來的消息卻讓我如墜冰窖。
她被警察帶走後,拒不承認是故意傷害。
她咬死了是「手滑」,是「過失」。
更絕的是,她父母連夜趕來了。
他們沒有來醫院看我一眼,而是直接去了學校和派出所。
他們帶來了另一個版本的「真相」。
5
李芳父母的「真相」,比那壺開水更讓我噁心。
他們四處哭訴,說我仗著家裡有點小錢,在寢室里長期霸凌李芳。
說那輛電動車,是我「強迫」李芳用我的帳號買的,目的是為了羞辱她窮,讓她背債。
而那壺開水,是李芳長期受辱、精神崩潰下的「應激反應」,根本不是故意的。
他們甚至找了學校領導,聲淚俱下地說,如果學校開除李芳,他們全家就死在學校門口。
我躺在病床上,聽著孫晴在電話里憤怒地轉述這些,氣得渾身發抖,牽動了傷口,又是一陣劇痛。
「他們放屁!」孫晴在電話那頭罵道,「明明是李芳占便宜沒夠!周芸你放心,我和趙敏都給你作證!」
可證人有用嗎?
李芳家在本地似乎有點門道。
派出所那邊傳來的消息,對我很不利。
因為寢室里沒有監控,李芳一口咬定是「手滑」。
故意傷害和過失致人重傷,量刑天差地別。
更何況,她現在還反咬我一口。
我爸媽在派出所和學校之間奔波,急得嘴上起了泡。
「欺負人!太欺負人了!」我爸狠狠一拳砸在牆上。
住院第三天,李芳的父母終於來了醫院。
不是來看我,而是來「談判」。
李芳的父親,一個矮胖的中年男人,叼著煙,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架勢。
她母親則是一臉的刻薄相。
「周丫頭,你這傷也沒多大事嘛,不就是掉點頭髮。」李芳父親大大咧咧地說,「我們家芳芳也被嚇壞了,在派出所里直哆嗦。」
我媽氣得衝上去就要撓他:「沒多大事?你讓你閨女試試!」
李芳母親尖著嗓子喊:「你動我一下試試?是你們家閨女先欺負人的!我們沒找你們要精神損失費就不錯了!」
我冷冷地看著他們:「你們來幹什麼?要談,讓律師來。」
李芳父親「嘿」了一聲:「還請律師?小丫頭片子,別把事情做絕了。」
他湊近我,壓低聲音,帶著威脅的意味:
「那輛車,你得認。貸款是你自己點的,跟我們芳芳沒關係。你現在撤案,醫藥費我們出五千,這事就算了。」
「五千?」我媽尖叫起來,「我姑娘治療費都花了一萬多了!後續植皮、植髮,是個無底洞!」
「那就走著瞧。」李芳父親獰笑一聲,「看看到底是誰耗得起。」
他們趾高氣揚地走了。
我絕望地閉上眼。
秀才遇到兵。
他們就是一群無賴。
禍不單行。
「放心借」的第一期還款日到了。
635.88 元。
我的銀行卡里只剩下幾十塊錢,根本不夠扣。
催收電話開始奪命連環 call。
「周芸女士,您的貸款已逾期,請立即還款,否則將影響您的徵信記錄……」
我接起電話,帶著哭腔解釋:「我住院了,能不能寬限幾天……」
「對不起,這是系統自動……」
機械女聲讓我崩潰。
我終於明白李芳那句「讓你身敗名裂」是什麼意思了。
她不僅要毀我的容,還要毀我的未來。
6
我被逼到了牆角。
李芳那邊有恃無恐,貸款公司這邊步步緊逼。
我媽在病床前抹眼淚:「苒苒,要不……媽把老家的房子賣了……」
「不行!」我掙扎著坐起來,「媽,不能賣房,那是你們養老的本錢。」
我的眼淚流乾了。
剩下的,只有無盡的恨意。
我讓孫晴幫我把筆記本電腦帶來。
我要找到李芳盜用我帳號的證據。
那個共享單車 App 的「放心借」頁面,雖然是以我的名義,但操作記錄一定有痕跡。
我強忍著頭痛,登錄了 App 後台。
在「操作日誌」里,我找到了關鍵證據。
購買電動車和申請貸款的時間、IP 地址,以及操作設備的型號。
那台設備不是我的手機。
我立刻把這些證據截圖保存,並發給了辦案警察。
警察看到證據後,態度有了微妙的變化。
「我們會重新審訊李芳。」
這給了我一絲希望。
但李芳一家顯然早有準備。
第二天,李芳的律師來了。
他輕飄飄地丟出一句話:「周女士,李芳承認用了你的帳號,但她說,是你口頭授權她購買的。你無法證明她盜用。」
我氣得差點背過氣去。
口頭授權?
我授權她騎單車,她就敢買電動車?
「她撒謊!我沒有!」
律師聳聳肩:「法律講證據。現在是她的證詞對抗你的證詞。而且,你帳號的支付密碼,她是怎麼知道的?」
我愣住了。
我當時為了圖方便,把支付密碼也告訴了她。
「看吧。」律師露出一個勝利的微笑,「你主動泄露了密碼,這很難界定為盜用。」
我徹底癱在了床上。
我低估了他們的無恥程度。
他們這是要把「借用」坐實成「贈予」或者「共謀」。
更可怕的事情發生了。
我的事情不知怎麼被捅到了網上。
學校論壇、本地社交媒體,開始出現大量關於我的負面帖子。
標題黨觸目驚心:
「城裡女大學生霸凌貧困室友不成,反被開水『誤傷』?」
「一萬八的『友誼』:是借貸還是陷阱?」
帖子裡的內容,完全是李芳父母那一套說辭。
他們把我塑造成一個心機深沉、用金錢羞辱室友的惡毒女。
評論區里,不明真相的網友開始對我進行道德審判。
「這女的也不是什麼好東西,活該!」
「一毛錢月卡都炫耀,可見人品。」
「室友太可憐了,被逼到用開水反擊。」
我看著這些評論,眼前陣陣發黑。
我成了施暴者。
李芳成了受害者。
我給她澆了開水,我還欠她一萬八。
這世道,還有沒有天理了?
7
網暴來得又快又猛。
我的個人信息被扒了個底朝天。
甚至有人打電話到醫院前台,問候我「怎麼還沒死」。
醫院為了其他病人的安寧,委婉地建議我們轉院。
我爸媽頂著巨大的壓力,整夜整夜睡不著覺。
我躲在病房裡,像一隻過街老鼠。
而李芳,因為「證據不足」和「精神狀況不穩定」,被辦理了取保候審。
她回家了。
孫晴告訴我,李芳回寢室拿東西時,趾高氣揚,還故意說:「有些人啊,就是見不得別人好,報應來了吧。」
趙敏和孫晴氣得想打她,被她爸攔住了。
我咽不下這口氣。
他們想用輿論壓死我?